新浪微博逐步下线其自带表情包中代号为“酷”的表情,在新浪微博的PC端和手机客户端,这个戴着墨镜抽烟的形象成为历史。
从9月13日起,新浪微博逐步下线其自带表情包中代号为“酷”的表情,在新浪微博的PC端和手机客户端,这个戴着墨镜抽烟的形象成为历史。北京市控烟协会对这一行动点赞,并建议腾讯公司采取措施,将微信、QQ上的“吸烟表情”尽快撤除。
客观来说,作为一家知名的大型互联网公司,新浪作出这一决定并不容易。自2014年上市以来,微博活跃用户已保持10个季度30%以上的增长。摩根士丹利今年针对微博发布的一项报告也预测,在2017年内,微博的月活用户将达4亿,而代号为“酷”的表情,也为广大公众所熟悉。出于控烟的考量,决定将其“下线”,在承担不可预知的“掉粉”损失的同时,也展现了企业的良知和担当,这一做法值得肯定。
然而,新浪微博并没有这一法律“义务”,更确切地说,在控烟上还缺乏专门法规。尽管,2003年我国即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年1月9日生效,《公约》不乏“每一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因其宪法或宪法原则而不能采取广泛禁止措施的缔约方,应限制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犀利规定,但令人遗憾的是,国家层面的控烟条例却迟迟未能出台。
2008年以来,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哈尔滨、天津、青岛、兰州、深圳、长春等13个城市,根据《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相继出台了控制吸烟地方性法规。江苏、浙江等省通过修订地方《爱国卫生条例》,明确控制吸烟的措施。2014年11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但控烟立法仍停留在地方层次。
2015年通过的新《广告法》,是第一次在法律层面“控烟”。因为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等内容,被认为是“史上最严广告法”。但是,这项“控烟”法律的出台,针对的是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商业广告活动,并不能对生活中的“带烟痕迹”进行限制。而不带广告性质的表情包,并不在“禁止”或“限制”之列。
问题在于,表情包的实际影响力,并不在商业广告之下。据统计,全球20亿的智能手机用户,平均每天要发送60亿次表情包。表情包的使用,已经深深地嵌入人们的生活,甚至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本质上看,表情包仅是一种商业模式下的特定代码,但这种特定代码往往包含了特定的价值诉求,并能借助网络媒介平台迅速扩散,形成一种带有普遍性的文化符号。
或许,对很多人来说,只是把戴着墨镜抽烟的形象,看作是网上交流表达“酷”的代号,但心理上却容易留下抽烟等于“酷”的烙印,进而影响行为。在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一个维卡瑞测试,即证明了“潜意识”的威力。在电影放映过程中,每隔5秒钟以1/3000秒插入的“喝可口可乐”或“请吃爆米花”字样,让人们在无意识中“读到”这些信息,特定商品的消费量大幅提高。同样,当“抽烟表情”取而代之,这种潜意识也会“放大”,变成“控烟”的绊脚石。
尽管微博表情包并不在法律的规制范围内,但从宪法旨意看,对类似标识进行限制,也在情理之中。宪法第21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采取各种卓有成效的“控烟”措施,属于“保护人民健康”的应有之义,而这也包括了将“吸烟表情”排除于表情包之外。
当然,从操作层面看,还需要一部专门的控烟法规。现实中,存在“吸烟表情”的,并不只有新浪微博,微信、Q?Q上的类似标识还不少,而北京市控烟协会也只能建议了之。缺少强制力作为后盾,将控烟的主动权交给企业,靠天吃饭可不一定总有好天气。至今,其他企业未有动作,即是例证。
环顾全球,《公约》签订以来,无烟立法成为国际新浪潮。据统计,截至2012年,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法或控烟综合性立法,其中44个国家施行了全面无烟法律。加拿大早在2000年12月23日就立法,更设立了“戒烟警察”,在公共场所巡视,对违规吸烟者施以惩罚。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家,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如果当前的吸烟习惯继续下去,到2050年,死亡人数将是现在的3倍。立法的滞后,不仅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更关系民众的生命健康。任何的熟视无睹、拖延不前,都将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公约生效10年来,全球烟草消费整体下降10%,而我国却增加了41?.8%,不降反升的“怪现状”,足以引起警醒和反思。
控烟离不开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的共同努力。民间企业的自觉行动,更说明控烟立法的民意基础,以及现实的可能。抓住下线“吸烟表情包”这一热点,借鉴国际立法,从法律或行政法规层面,加强控烟立法,强化职能部门和互联网平台责任,于点滴中营造无烟文化,我们才能距离无烟环境更近些。
(作者系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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