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负责赔偿 商场网吧可参保火灾险

互联网 | 编辑: 2007-06-26 00:30:00转载

从5月10日开始,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及邯郸县的工厂、商场、网吧等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可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上述场所如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保险人将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日前,邯郸市政府决定在上述三区一县先行启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经该市公安消防支队同人保财险邯郸市分公司协商,由人保财险邯郸市分公司具体负责该业务的展开。

凡依法注册登记的工厂、宾馆、办公楼、商场、酒吧、网吧等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或经营者,均可参加此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依照我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所支付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将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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