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性暴力罪犯的作案工具是其生殖器,古今皆然。据说在监狱里,性暴力罪犯的“江湖地位”也很低,如果制定一条法律将所有男人都阉掉,那么,这种人憎鬼厌的犯罪立马会绝种,可是从来没有这种法律,再残暴的立法者也知道,这样的另一个后果是人类生命延续的停止。不过,将“男性”置换成“网民”,将“性暴力犯罪”置换成“匿名批评”,一些人的思维却极度喜爱“一人批评,全体阉割”的解决办法。
据7月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田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要求厦门的网站取消匿名发帖,可能出台地方法规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网络实名制,后台实名注册,前台实名发表,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发帖。这部《厦门市互联网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管理和处置办法》,从6月中旬开始起草到完成初稿,只用了短短的半个月。
尤其滑稽的是,它甚至有条文规定“对违法散布有害和不良信息者,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和罚款等处罚措施。”
虽然田锋自豪地宣称“在全国,我们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但是以法盲的勇气立法却立刻成了笑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评论说:“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比须由全国人大来立法。从这点而言,厦门是没有权利来立法禁止匿名发帖的。”
第二天,这条新闻转载到了全国媒体;第三天,覆盖了各通讯社及主要英文报刊。作为厦门市的一位居民,我难免会被问到对这件事情的评论,我的看法一直没变,厦门市政府的这次实名事件,是得意洋洋地自取其辱。
厦门的《办法》还只是草案,我看它也没什么机会转正了。本来想震慑一下网民,结果却提供了谈资。但是看了《南方都市报》7月13日的报道《实名制盛开紫丁香凋谢》,才发现亚热带厦门实名制的躁狂空想,却由温带哈尔滨凝结成冷酷现实: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关于紫丁香BBS实行实名制发文的通知》可不是草案了,而是不得违反的命令:“网络虚拟世界所带来的新情况已引起国家高度重视,现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当前校园网安全和信息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网络实名制管理的规定,从即日起紫丁香BBS执行完全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不仅包括原来的实名制注册,也包括实名制发表文章。”
结局是站务人员全部辞职,紫丁香凋谢。实名制不愧是网络死神,足迹所及,了无生趣。
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从厦门到哈工大,这些卖力的实名制推手,无一不祭出替国家分忧的咒语,从而剥夺反对者的正当性。而就在7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庆在《中国日报》(英文)的新闻里,却肯定了网络、手机及其他新技术手段的功用,它们使得地方政府封锁坏消息的做法走到了尽头,“一些地方政府可能遮蔽了百分之九十的坏消息,只有百分之十被媒体披露”。由此可见,至少也有一些官员认为,国家担忧的,可能正是听不到正在发生的坏消息,反而是那些在网络上投枪匕首分了国家之忧。
就是这百分之十(几乎全由网络揭露),使得厦门市民成功阻止“工业空间布局失调”的、暗箱操作的PX化工项目;更让山西的“窑奴”重获自由之身。以网络为代表的新技术监督手段,正如中山大学的郭巍青教授所说的“几乎没有制度化的渠道能保证有效的公民表达与社会协商。普通公民没有资本,没有权力,他们只有网络。网络表达平台和网络民主,因此弥足珍贵。”
正因为对普通公民来说“弥足珍贵”,才是一些官员的“心头大恨”,必除之而后快。实名制毫无疑问将增加发言者的恐惧感,从而大大降低官员隐瞒坏消息的成本,正如厦门的田锋副局长泄露的天机:“反对PX项目的事情出来后,政府觉得对网络内容应该管管了。”也就是说,实名制以后,厦门市政府想再立一个对环境与市民健康造成威胁的化工项目,就没人敢反对了。
实名制让网民闭嘴以后,官员就可以放胆匿名作恶。公民监督的紫丁香凋谢,不义官员的罂粟花就必然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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