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既可意会,又能言传

互联网 | 编辑: 席文燕 2007-11-14 00:30:00转载

设计是沟通,是传达,是一种艺术的综合体现。设计是不能凭感觉做的,要考虑各种因素,要寻找最佳的表达方法,要把自己的感觉翻译成大众能够理解的有效视觉语言。世界如此精彩并不是天然而成的,而是汇集了不同设计思路勾勒出来的,智慧的设计给我们带来了快乐、财富、震撼…

设计是沟通,是传达,是一种艺术的综合体现。设计是不能凭感觉做的,要考虑各种因素,要寻找最佳的表达方法,要把自己的感觉翻译成大众能够理解的有效视觉语言。世界如此精彩并不是天然而成的,而是汇集了不同设计思路勾勒出来的,智慧的设计给我们带来了快乐、财富、震撼…… 

      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在体育界,一个运球小人图标和一句“I Love This Game”的口号让全球多少球迷为之热血沸腾,上个世纪90年代席卷欧洲,2000年以后让中国球迷为之疯狂,这就是美国篮球职业联赛NBA的形象,几乎是世界上最容易辨认的体育标志。替NBA设计标志的是一位纽约平面设计师阿兰·西格尔,他用当时NBA洛杉矶湖人队的“关键先生”杰里·韦斯特作为原型,巧妙地利用了这位大球星的标志性运球动作以及其超人气的影响力设计出了后来全球闻名的联赛标志。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曾经有人提议把这个标志换成“篮球皇帝”迈克尔·乔丹的经典跳投动作,但是遭到了美国半数球迷以及体育记者的反对,因为原来的NBA标志已经深深融入球迷的心中,很大程度上它就是NBA,看到这个标志就代表了NBA的辉煌,谁也无法代替,即使是篮球界“最接近于神”的乔丹也不行。 
 
      笔者要表达的并非NBA的成功,而是一个有关设计的成功案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令人拍案叫绝的设计思路,大到奥运鸟巢的奇思妙想,小到一个路边坐椅的造型都体现了设计者智慧的结晶。高品质的设计可以让自己品牌深深雕刻在人们的记忆中,正如NBA的标志一样,提起这个体育大联盟,几乎人们的脑海中首先闪现的是这个经典的标志,而非篮球明星。在体育界,江山代有英才出,没有一个球星能够让两代以上的人熟知,但是知名体育联盟的标志却可以源远流长。 

      独特的外观设计传递出这样一种信息:我与众不同,我代表了另一种令人难以忘怀的气质。NBA的标志已经代表了这个体育联盟的“外观”,它体现了“我就是NBA,NBA即是我”。 

      设计的哲学 

      在竞争激烈的商战中,设计的重要性更是非同小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设计费用占全部收入的50%;法国标致汽车公司则投资1.65亿美元在巴黎郊外修建了一个新的设计中心;丰田汽车公司则在东京新建了一座全球设计中心…… 

      同样的设计“战役”在IT业内的战火也是连绵不绝。美国苹果电脑公司在全球个人电脑市场的占有率不足3%,与联想、戴尔、惠普无法相提并论,也无法像微软那样席卷全球,但它却屡屡成为IT焦点。其缘由,就在于苹果公司在电脑工业设计上的创新一次次震撼业界。面对苹果的产品,人们总是惊叹:“原来电脑也可以做成这个样子。” 
 
      设计已成为商品的最大卖点。商品要夺目,让消费者一见钟情,瞬间产生不可遏制的购买冲动,第一因素就是色彩和外形,即产品的外观设计。一个品牌的商业价值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商品本身,设计也成为了利润的一部分,让人难忘的设计才是抓住商机最重要的切入点。 

       人们需要更多“小黑” 

      过去,ThinkPad笔记本电脑的设计称得上一颗耀眼的明珠,通体纯黑的色调、“小红点”摇杆、人性化键盘的设置等等一系列深入人心的设计至今被用户们所津津乐道。虽然近年来ThinkPad已鲜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好创意,但那些经典的设计仍然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对笔记本电脑来说,硬件配置日益的同质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产品的设计已经越来越影响销路。现代人的观点在逐渐改观,笔记本电脑的优秀不再取决于处理器之间的博弈,而是在应用的基础上对其设计进行审美,产品越人性化、外观越“美形”的机型获得青睐指数越高,也就意味着销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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