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选择的一种“穴居”新型生活

互联网 | 编辑: 2007-12-15 00:30:00转载

《易经》中曾有关于穴居的记载,“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后来,随着房屋建筑的发展,“穴居”这一名词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先民告别穴居,是人类文明的一大飞跃,而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上又出现了新的“穴居”一族,他们崇尚一种自由的、崭新的生活方式,不外出、在家消费、在家工作、在家享受,家就是他们的全世界。

吃喝玩乐都在家里

明媚的阳光照射进小金的卧室时,小金眯着眼看了下时间:8:30,转身又睡了过去。再次醒来时,时针已经指向11:00了,他这才伸个懒腰,悠悠起床,先将电脑打开,放起流行音乐,顺便还打电话给楼下的小餐馆,点了两个菜让他们送上来。

这就是小金一天的开始。小金大学毕业已经有六七年了,以前在公司里担任美工,每天晚上基本都要加班到11点左右,第二天又要8点上班,这份工作让他身心疲惫。一年前,他离开公司,开始开拓自己的业务,他的工作室就是他自己的家,一开电脑就能工作,因为都是从网上接的单子,使他有足够的时间来自由支配。下午和晚上是小金的主要工作时间,他还时不时地去天涯、19楼论坛逛逛,分享网友们的经历、生活。“我认识好多个跟我差不多生活方式的朋友,我们还互相督促在家里做运动锻炼身体。”

新“穴居”一族平时不出门,他们怎么解决日常所需呢?“我不喜欢到商场购物,熙熙攘攘、挤来挤去的,低价特卖区域总是围了一堆老大妈在那挑啊拣的,有一次去买特价提子,柜台里外围了好多人,有的边挑边吃,吃完还把皮朝里面一吐,此后我就没去过那家商场。”相比之下,小金更中意在家里点点鼠标,从网上搜罗中意商品,而且网店因为不要租金,东西普遍比实体店要便宜,也省得去大卖场血拼和排着长队等结帐了,拨拨电话,东西就会送上门,“现在连楼下的小卖部、水果店和干洗店都开通了上门服务,真是方便。”

“穴居”在家,也不能整天对着电脑,室内娱乐的方式很多,上网、打游戏、看碟片还是传统的三大巨头。小金对打游戏不怎么感兴趣,有时会在游戏平台上打打牌,“除了上网、打游戏、看碟片外,还有很多事可以做,你看我的家,有音响有话筒,可以K歌;旁边的吧台上我也放了几瓶好酒,来点音乐就跟酒吧差不多了;前段时间朋友建议我买个健身器,我就在网上订购了一台,现在已经收到了,这下连‘健身房’都有了。”

台湾偶像团体F4中的“仔仔”周渝民也是属于“穴居族”,没有工作的时候,整天就待在家里打电玩。此外,还有电影《人鱼朵朵》中的插图家,她一直窝在家里,女主角奉命取插图,也是遭受冷遇:门开一小缝,将画稿递出就完事,但是最后她显身时,则绝非不修边幅的邋遢鬼,而是个装扮入时的艺术家。有的白领也很喜欢在节假日“穴居”,国庆休假也不外出,这是“假日穴居一族”。此外还有一些单身离异人群,选择穴居,这类人都不在少数。

足不出户,能闻天下事

“养在深闺人未识”,这是古代富家千金的成长法则,不出则以,出则嫁人。纵观目前的穴居人群,有不少人选择“闭关练功”,以期获得出关后的叱诧风云。李连杰演的《新少林五祖》,里面有个鸡婆大师,整天躲在蜡人像馆里做蜡人,避灾避祸,但是到了该他出手时则一点都不含糊;有的则是标榜“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超隐隐于网”,想要真正“退隐江湖”,两耳不闻窗外喧嚣。

“穴居”并不是一种极端的生活方式,而是现代人在某个特定时期的一种萌动,想要独处的心境。于万千广厦之中,开辟一方净土,24小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独自享受着家的感觉,他们自我但不自闭,或许也是因为对某些事物的不满,而选择了这样一种随遇而安的生活状态,其实他们有很多人还是对生活充满了乐观的。这部分人最大的一个特征是基本没有伴侣或小孩,有的是还不到那个年纪,有的则是离异了尚未再婚,等到某一天打破了这个状态,“穴居族”也许就会重新融入社会,而不将自己雪藏。

“穴居族”很懂得利用周遭的资源为自己服务,殊不知这些正在慢慢滋长他们的惰性。他们也会为工作忙碌到深夜,但是他们会点份夜宵悠闲地干活,而不用为了赶不上末班车而焦虑,他们的生活就是这样自如。穴居不是像《松子不幸的一生》中这样与世隔绝、与垃圾食品为伴的状态,这是对自己身体的不负责,是极其讽刺的行为,穴居族在家中也注意锻炼;虽然只是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却能与网友随心所欲地交流,不见面,虽远在天涯,却如近在咫尺一般。

“穴居族”中除了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外,还有不少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他们厌倦了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而喜欢把办公室放在家中,他们有的是自由撰稿人,也有的是服装设计师。这类人,灵感的崩发可能仅仅是几秒钟之间的事,面对办公室这样的工作环境却很难发挥自己的想象,他们选择“穴居”,也许是厌倦了工作环境的喧嚣,而想要更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抑或是喜欢独处的生活方式,讨厌各种社会交际活动。

穴居是从网络中体验生活,其中也不乏刺激。小金就碰到了这么个事,“不久前,我在论坛上看到了网友发的2007年最新诈骗手法,其中有讲到骗子怎么骗取你的支付宝密码。第二天我在淘宝网上购物时就遇到了一个骗子,那个骗子的店铺是专门卖数码相机的,刚好我最近想买个新款相机,在他的店铺里浏览了一遍,我看中了一款SONY的相机,标价2600元。几番交涉后,他给我的价格是原价的九五折,我还是觉得有点贵,后来他说如果入盟成为他的店铺VIP,就能享受八折优惠,不过需要从支付宝上扣除100块,我心里一盘算,从九五折到八折,便宜了近400块,除掉那100块后还省下300块,还蛮划算的。然后他又说需要填个单子,我一一填下来都觉得没什么问题,最后一项让我把支付宝以及密码写上,我猛然惊醒,这不是我昨天看到的最新骗术嘛,如果我把密码告诉他,他马上就会把钱划走,然后消失。知道他是个骗子后,我心里马上有了计较,我先稳住他,说马上把密码给他,然后赶紧找到了网络警察‘平平’和‘安安’,报告了这个情况。听说已经有好几个人被这个骗术所骗,我能逃过一劫,全靠论坛上那位网友。”网络是能最快传递信息的工具,而穴居一族一般离不开网络,也就能最快地掌握到各类新资讯,应对问题时也便有了更多的参考。

谁在力挺“穴居族”

电子时代催生出了新的“穴居”时代,而电脑和网络的普及,也让原先在写字楼、办公室上班的工作群体有了在家里工作的机会。以色列文坛泰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作家阿摩司·奥兹就自称“穴居族”。老人家每天早晨5点半就起来写作,日复一日,他却从来不用网络,有点偏执,但不影响他写出举世闻名的作品。

在国外,“穴居族”已经占有了一定比重。而在国内,如北京、上海等地,穴居人群也不在少数。浙江大学就有过一个心跳论坛,只要你拥有足够的坛币,就能在里面买房子、买家具,构建网上家园,你可以选择你的好朋友成为你的邻居,可以经常串门等等。欧美一些公司甚至提出了大胆设想,要在网上为“穴居族”构建一个实景城市,先为整个城市拍照,再运用全景技术将照片拼接起来,行成一个三维立体的实景城,在家里你就能够逛街、购物、观光、消费,给了“穴居族”更充分的不外出理由。

与“穴居族”一起应运而生的是“代购族”,他们担负起为他人购物等需求,随叫随到,和“穴居族”唇齿相依。某购物网每天4000万元的成交额,大部分来自“代购族”的贡献。大到居家装饰、数码家电,小到珠宝首饰、服装鞋帽,只要你想要,就能在网上让代购一族帮你购买。如果你看中的是异地的某样物品,你也可以让他们成为你异地雇用的“买手”。

网上购物盛行,淘宝、易趣等等网络交易平台的日益发展,快递、外卖行业的服务到位,无论是技术手段,还是人力资源,都在推动“穴居族”生活变得更完善、更自如。随着互联网的日趋发达,“穴居族”只要在家就能操作所有的事务,而不必每天公司与家之间两头跑,也不必为了在某个佳节找一家好的餐馆而煞费心神,更不必为了淘某个降价物品而到商场挤人潮。

有了这么多的支持,“穴居族”们大可以明目张胆地窝在家里干自己的事,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穴居族”在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同时,也失去了很多。人是群居动物,常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空间生活,社交等方面能力会有一定的衰退,也少了许多与朋友出游的乐趣。因此,记者建议,“穴居”只适合某类特殊人群在某个特定时期尝试,如果人人都“穴居”在家,这个社会也就不成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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