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手淘宝试水特殊商品网售准入制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5-23 11:17:00转载

今后,包括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在内的特殊商品,在淘宝网上销售,将必须出示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获悉,他们正在尝试,对网络销售的特殊商品进行全行业性的规范。

“和整个淘宝网的销售情况相比,这样的问题是极少数,但仍然不容忽视。”石崴对记者说,“所以,我们多次和淘宝网进行沟通,寻求管理上的办法,堵住漏洞。”

石崴告诉记者,根据近几年对淘宝网投诉情况的监测,他们发现,食品、化妆品、减肥药品的投诉相对较多。今年三四月份,淘宝网的一家名叫“北美代购”的商户,竟然连续被投诉10多次;该商户被指销售假冒的“安利”保健品。最近,又有10多起投诉,指责一豆浆机销售商户,销售问题商品。与此同时,还有不少假冒化妆品、减肥药品的投诉也正在处理中……

特殊商品将执行“准入制度”

最终,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决定,要求淘宝网执行“特殊商品准入制度”。

“因为网络销售是个新生事物,国家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网络销售者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定,所以我们的制度也是尝试性的。”石崴对记者说,他们定义的特殊商品目前包括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因为这些商品一旦出现问题,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很可能造成直接影响。

“准入制度”是参考普通实体经营者建立的索证、索票制度。以食品销售者为例,在淘宝网上销售食品时,必须填写必要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者质检合格证明。这些证明文件只要是正规厂家就有,经营者在进货过程中就能拿到。如果经营者无法填写这些资料,那么他的商品信息将直接被淘宝网过滤掉,无法发布、也无法销售。

石崴对记者说:“执行这一制度,能清除一部分在网络上销售问题商品的经营者,净化网络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我们已经把要求告知淘宝网。该网已经在进行制度和技术上的调整,逐步执行这一要求。”

淘宝网:一直在努力保障消费者权益

淘宝网表示确实和工商部门联系,着手对淘宝网执行准入制度。淘宝网正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在往这一方向努力。

另外,淘宝网在今年四月推出的“买家投诉卖家举证”的规则,实际上也是在政府没有明确规定前、交易平台方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举措。这种举措是希望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加强卖家对质量凭证的重视。

业内人士认为:化妆品、食品的卖家在淘宝网上占比率不高,但绝对数字还是比较很多的,要把这些卖家规范起来,需要一的时间。目前,还没有针对网络销售行业的明确法规,具体如何实行,还需不断探索。另外,这一过程还需要技术方面的支持,如何设计网络备案的程序、如何对程序进行调试也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记者 龚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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