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卖公司游戏币 以职务侵占罪被批捕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9-02-10 17:50:00转载
曾在福州某网络技术公司工作的小曾、小丁和小黄见有机会管理公司的游戏账号和密码,竟将公司115万“魔兽世界”网络游戏币低价卖给他人。日前,小曾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晋安区检察院批捕。
   
三员工盗走115万游戏币
   
小曾、小丁和小黄在福州一家专门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的公司工作,小丁和小曾是一对恋人,小黄是小丁的老乡和好兄弟,三人都是外地人,在距公司不远的地方合租了一套房子。
   
2007年7月,小丁的合同要到期了,可公司一直没有与他商谈续签合同的事。因此,小丁和小曾就商量着辞职后专职在网上买卖游戏币,却苦于资金不够。2008年7月31日,小黄下班后找到小丁,称当天公司由他保管游戏账号密码,只要登录公司的账号,就可以轻松得到游戏币,由他从公司的魔兽世界账号内转出游戏币卖掉换成现钱。三人经过商量后,决定在当天晚上下手。
   
当晚,小黄在租住处用电脑上网,进入公司的游戏账号后,3人用一个通宵的时间,将公司游戏账户里的115万元游戏币转走。8月1日晚,小丁等人通过QQ群找到买家,将这115万游戏币以6.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掉。随后,三人逃往浙江。2008年11月,三人分别落网。
   
日前,晋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小曾、小丁和小黄批捕。
   
检察官:虚拟财产可具财产属性
   
游戏币是虚拟货币,侵占虚拟货币构成犯罪吗?晋安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王元龙表示,游戏币虽是虚拟货币,但仍是虚拟财产的一种,“当前,我国并未禁止虚拟货币在网络空间的交易,一旦与真实财产交易,虚拟货币的财产价值就具有社会真实性,也就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其他财产范畴。因此,被告人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也就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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