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刷钻公司退出网络信用炒作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9-07-27 12:00:00原创-特约

7月26日,中国最大的网络信用炒作集团“网丫网”正式宣布:退出网络信用炒作行列。网丫网发表通告承诺,会对购买相关服务的网店店主负责,按照店主们的意愿,或逐步返回卖家的流动资金,或转成其它产品及服务。同时,网丫网恳请此前在该网站“信保宝”系统购买相关服务的卖家,配合淘宝网“诚信自查行动”,自行删除虚假交易记录。

淘宝公关部对此表示:“淘宝网一直在倡导绿色公平的网络购物环境,所以我们坚决打击网络炒作信用等非法行为,坚决支持并保护那些勤勤恳恳,诚实守信的商家正常经营等合法权益,坚决捍卫我们放心购物的网络购物家园。”

据网丫网透露,网络信用炒作兴起于2006年,该公司经过市场调查,发现淘宝网卖家的生意兴旺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卖家店铺信用度的高低。绝大多数买家非常关注店铺的卖家信用度,这就直接导制了信用较高的卖家生意兴旺,新开店的、没有信用度的新卖家接不到订单的情况。于是网丫网暗中开发了专门用于“刷钻”的网络信用炒作平台--“信保宝”系统。

有使用过“信保宝”的网店老板告诉记者,网上炒信用一般有两种操作方式:第一种炒做速度较慢,称为互刷,即采用互动交易的方式频繁进行;第二种炒作速度惊人,称为只卖不买,例如网丫网在全国各地招聘了一些专职买家来拍宝贝刷信用,职业买家靠抽提成获利,而店主借此炒作网络信用。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打击网络信用炒作以及背后的黑色产业链,就是捍卫合法经营商家的权利。合法经营商家通过他们的诚实劳动积累诚信,并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灰色产业链以投机取巧手段制造虚假信用,就相当于诚信经营者身上的吸血虫,通过窃取诚信经营者的财富获得不当利益。

有律师对此表示,这些刷钻甚至挑动卖家闹事的行为和团体,涉及法规《工商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根据《工商管理条例》:对于注册公司的刷钻,可以用超出经营范围、非法经营等罪名作出处罚。超出一定金额的可以按照《刑法》相关条例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不正当竞争的主观意愿,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且造成了损失,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追究民事赔偿责任,金额特别巨大,影响恶劣的,可以按照我国《刑法》相关条例追究其刑事责任。情况特别恶劣的,可以直接按照相关法律中“诈骗罪”的条例予以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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