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别忘了保存好电子证据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6-07-03 17:00:00转载
  “删除”“回车”并不能让电脑“封口”,近日,IT工程师王林勇利用维修移动充值系统之便,盗卡7000多张,牟利74万元,最终被电子证据送上法庭。那么,平时上网该如何搜集或保存电子证据呢?为此,记者采访了上海市信息委技术部副主任吴恩平。

  案例一 黑客攻击

  为节省开支,小龚自办的考研信息网一直挂在虚拟主机提供商的服务器上。上周六,网站意外遭遇了“网络黑客”:突如其来的数据和访问几乎挤占了全部带宽,整整一上午,网站几近瘫痪。第二天,他收到了一封勒索信,要求7月1日前向一账户汇款3000元,否则将继续攻击。

  专家解读:

  遭遇“网络黑客”,首先应到计算机司法鉴定机构备案,由专业人士出动“网络110”,到现场搜寻黑客地址或攻击源头,取得黑客攻击的现场样本和数据后,才可以构成电子证据,找到攻击元凶。此时再加上勒索邮件,完全可以将“网络黑客”告上法庭。

  如果黑客入侵的是页面内容,用户自行保存的被篡改网页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由上海计算机司法鉴定所等第三方机构出具数据鉴定,通过查看历史日志、追查计算机源代码等确认后,才能在法庭上帮受害人打官司。

  案例二 交易爽约

  多多在淘宝网上有家化妆品小店。一次,多多按订单去香港进了一批高档化妆品,回来却遭遇无理由退货,二三位买家矢口否认曾经订货。多多想找他们理论,可当时的来往邮件已被误删,MSN或QQ里的聊天记录早就无影无踪。

  专家解读:

  电脑中彻底删除的数据和文件可借助相关软件恢复,而电子邮箱里扔掉的邮件就很难取回。备份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多以文档形式存在,极易遭受病毒、黑客侵袭或人为修改。要想使其成为响当当的电子证据,必须注意:

  -用于商务活动的电脑,尽可能专人专用,以免泄露商业秘密或重要文件被他人误删改等。

  -利用outlook等邮件软件,以一个商务项目或某个生意伙伴建立一个子文件夹,便于查找有关内容,也不容易被误删。

  -重要邮件另作备份,重装系统时要备份出所有邮件。

  -重要事项可按传统方式做成正式文件,再通过扫描等做成图片文件,这样不易被改动。

  -用即时聊天工具商务沟通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最好备份到自己熟悉而隐蔽的文件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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