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也有保质期 超龄家电如何识别

互联网 | 编辑: 田野 2009-12-17 10:15:00转载

近日,孔先生用电热水壶烧水时,电热水壶的底座突然炸开。据了解,导致爆炸的原因是该电热水壶实际使用时间超过了4年的使用年限,属于“超期服役”的产品。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市民一直觉得家用电器只要不坏,就可以一直用着,从没想过“超期服役”会导致安全事故。而对于空调、冰箱等家电的“保质期”,多数普通消费者也并不清楚。  

“超龄”电热水壶突然爆炸

孔先生认为电热水壶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执法人员帮助他向厂家索赔,不料执法人员联系厂家后得知,孔先生家的这台电热水壶已经连续使用了近5年,超出了4年的使用年限,属于“超期服役”。

“厂家说他们在电热水壶的产品说明书上已经标出了使用期限是4年,超出使用期会出现漏电、绝缘体老化等安全隐患,孔先生忽略了这一点,所以厂家可以不担责。”该市消保科王科长说,不少市民家中都会有“超龄”的家电,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家电还有使用年限,这样即使出了问题也没法索赔。

多数人不知家电保质期

既然家电“超期服役”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在购买时厂家和商家是否应该明确告知呢?但记者7月13日在对几大家电卖场走访时发现,部分家电对“三包”解释得特别清楚,可是对家电的保质期却有些模棱两可,销售人员在向顾客促销时也很少提及。

“买家电时没人告诉我们还有使用年限一说,一般是坏了就换新的,不坏就一直用着。我家的电冰箱都用了14年了,现在才知道也算是‘超期服役’了。”市民蔡先生说。记者了解到,与蔡先生情况类似的市民并不在少数,普通消费者本来就欠缺家电知识,相关安全意识也很淡薄。那么,家电厂家和销售商是否应该明确告知使用年限呢?“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张贴家电的使用年限。”青岛国美售后服务部经理王刚表示,家电的使用期限跟消费者使用的频率、环境、购买期限等很多问题有关,因此不好像界定食品那样,准确界定家电的保质期。

超期使用暗藏安全隐患

不过,王刚介绍,虽然不好准确界定“保质期”,但空调、彩电等家用电器的使用期限并非没有参考依据。2008年5月,国家出台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对一些家电的使用年限给出了参考,其中彩电、空调使用年限为8年至10年;电热水器、洗衣机和吸尘器的使用年限为8年;电冰箱使用年限为12年至16年。“一旦过了参考使用年限,废旧家电可能会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王刚说。

“家电超期‘服役’非常不安全,首先就是功能减退或者丧失,而且耗电量也要高出许多,最主要的就是对人体的安全威胁。”苏宁电器青岛地区管理中心市场部经理董桂峰说,一些家电一旦超出使用寿命,其辐射性会高出2至3倍,而像微波炉、电热水器等电器极易发生电路老化,甚至引发爆炸等。

“超龄家电”这样识别

“现在市民家里不少家电都存在‘超期服役’的问题,家用空调尤为厉害。”国美售后服务部经理王刚介绍说,根据他们的调查,目前家用电器“超期服役”的情况比较多,基本上都过期使用,啥时候不能用了才丢掉。“目前说的家电‘以旧换新’与家电的使用年限也有很大关系,都是讲究以质论价,没有超过使用年限的家电肯定折旧率低,对于那些已过使用年限的家电,基本上都是拆解回收原材料了。”王刚说。

那么怎么识别“超龄”家电呢?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显像管电视出现图象不清晰、画面颤抖等情况,就意味着可能是相关元件出现老化;冰箱如果出现制冷剂泄漏、运转声音过大、发生颤抖、耗电量比以前大了不少等,都是“超龄”的特征;洗衣机如果经常出现渗水、漏电等毛病,那么就可以考虑换新的了;空调如果一开机就直喷尘土,吹出的风掺杂着霉味,有时甚至流出黑乎乎的脏水,这样的空调也该换了。记者成跃文 王媛

根据《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部分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为:

彩色电视机8年~10年,黑白电视机10年~12年,燃气灶8年,电风扇10年,电热水器8年,洗衣机8年,空调器8年~10年,电吹风4年,电熨斗9年,微波炉10年,电子钟8年,电动剃须刀4年,电热毯8年,吸尘器8年,电饭煲10年,录像机7年,电冰箱12年~16年,个人电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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