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18日),记者从省家电维修协会了解到,针对目前家电维修行业被屡屡曝光的“黑网点”收费标准混乱等现象,以及家电企业不公示维修服务网点和价格信息等行为的普遍存在,即日起,将实施家电企业维修服务网点和价格信息公示的办法,通过向协会备案和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到正规网点接受维修服务,并按明码标价规定付费。
2010年3月15日之前,要组织开展家电企业维修服务网点和价格信息的备案和公示的工作。首先各家电企业总部要明确责任人,包括工作负责人1名,信息员1-2名;对总部所属直营、特约、连锁等各级维修服务部要求具备相关信用及等级资质,维修服务部店内显著位置悬挂家电维修服务收费价格公式栏(公示牌);上门服务人员事先向用户出示收费价格手册,事后出具合法发票和结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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