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自燃“闹”新房 厂家态度强硬

互联网 | 编辑: 田野 2010-03-10 11:09:00转载

湖南永州的王先生计划在2010年的元旦结婚。新家已经装修好,家电也配置齐备,只等大喜之日的到来。但王先生万万没想到,刚买四天的某知名品牌洗衣机却莫名着火,提前“闹”起了新房,装修的新房也遭到毁坏,厨房里惨不忍睹。

2009年12月16日,王先生在永州湘大电器卖场购买了一台某知名品牌的洗衣机。四天后,2009年12月20日凌晨2点多,王先生发现新买的洗衣机起火烧毁了。洗衣机放置在厨房,上面正好是热水器,洗衣机起火也烧坏了热水器,好在热水器渗出来的水遏制了火势,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厨房里留下了一片烟熏火燎的污迹,洗衣机已经面目全非,被殃及的热水器被损坏,厨房的吊顶也掉了下来,客厅的墙壁也染上了“烟熏妆”。

天亮后,王先生联系厂家。2009年12月21日,厂家在当地的售后服务部人员上门勘察了现场,并进行了拍照取证。当时经双方协商,厂家同意给王先生更换一台新的洗衣机,并赔偿全部损失4000元。王先生认同这种解决方式,并告知对方自己2010年之后,王先生又开始装修,对烧毁的地方进行补救。

十天过去了,厂家却开始反悔了,说只能赔偿一台洗衣机。

洗衣机厂家负责永州区域危机事件的肖先生表示,用户家中当时没有人,洗衣机没有工作,插在一个自制的电插板上,所以洗衣机内没有电流,不会造成自燃,同时电插板上还有其他的电器。厂家还表示,如果消费者能证明是洗衣机的质量问题,他们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实上,该品牌洗衣机发生起火,王先生家并不是第一起。

王先生向律师咨询,律师表示:依据《消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另外,如果能确定是产品质量的问题,那么,因自燃原因引起的直接损失应当由厂家赔偿,包括赔偿因这台洗衣机起火所造成的厨房吊顶、墙壁和热水器等家居设备的损失。

眼见和厂家的接触没有实质性进展,王先生开始寻求网络的帮助,他向315维权网反映了情况。维权网工作人员与洗衣机厂家一位姓罗的先生取得联系,起初对方很强硬,或许是迫于媒体和网络的压力,在双方多次沟通后,厂家最终愿意赔偿王先生4000元及一台洗衣机。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