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之父对新GPL DRM条款不满 仍选择旧版

互联网 | 编辑: 2006-07-31 11:20:00转载

CNET科技资讯网7月31日国际报道 新GPL 许可协议的第二版草案已经发布了,但Linux 之父托瓦尔兹却对它有不同的看法。

令托瓦尔兹担心的是GPL v3第二版草案中有关数字版权管理(DRM )技术的条款。GPL v2要求用户将修改的源代码公布于众,GPL v3则走得更远。

托瓦尔兹说,GPL v3不仅要求用户公布修改的源代码,还要求公布相关硬件。我认为,作为软件开发人员,鉴定硬件如何运行软件不是我的责任。

但自由软件基金会则认为它在对GPL 进行现代化改造,而不是在改变它的精神。自由软件基金会在阻止硬件厂商利用DRM 作为绕过GPL 所要求的编程人员自由的途径。

该基金会的首席律师莫格伦在早些时候接受采访时说,如果保留了修改的权利,而不告知这一权利,就触犯了该许可协议。

托瓦尔兹则有不同的看法。他说,如果我是一家硬件厂商,在销售硬件产品时,我会确保产品只能运行一种版本的开放源代码软件,因为我对该版本进行了验证。在运行前,我会让硬件检查二进制代码的密码。GPL v3不支持这种做法。

但是,Linux 不大可能会受到影响。托瓦尔兹为Linux 选择了GPL v2,而不是自由软件基金会建议的GPL v2或以后的版本。他说,与其它使用GPL 的项目相比,Linux 可能是受到影响最小的了。

作为主要开放源代码项目知名度颇高的领导人,托瓦尔兹的意见理应得到应有的重视。他说,自由软件基金会似乎是对我的意见置之不理。它们设立了数个委员会来征询业界人士、厂商的意见,但据我所知,它们对反馈的意见却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惠普公司也对GPL v3不满意。惠普销售Linux 服务器,并参与了GPL v3的修订过程,他希望GPL v3不会威胁到用户的专利。但惠普支持GPL v3第二版草案中有关DRM 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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