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这个部门搞一个项目刚刚结束,老甲鱼大概觉得我们这里人多,叫主管找个人踢掉。而且老甲鱼花领子给主管,意思是我上班一直看乱78糟网站(KDS)
主管和我比较够哥们,已经把这个事情告诉我了,大家都是混饭吃的,他也只能顺老甲鱼的意思说我不好,但是叫我有准备。
我是无所谓继续做下去的,现在问题是,当初我们的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只是说任何一方要结束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而根据老甲鱼的作风,是当场叫你走人的。。。。
想请教KDS的各位朋友
首先,明天他找我谈的话,我需要做些什么?一定要拿回劳动手册吗?
其次,像他这样不正式地解除合同,我算是被开除的还是什么?会对以后找工作带来麻烦吗?
第三,我有没有权力向它要8月份的1号工资?或者能否争取到更多补偿?
第四,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请律师打官司,如果它败诉,是不是所有的律师费用都是老甲鱼出?
希望大家指点我一下,不是YY,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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