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以旧换新正在扩大工作范围

互联网 | 编辑: 田野 2010-04-09 10:57:00转载

自2009年8月启动9省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以来,各方积极努力,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对拉动消费、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为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扩大范围准备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一、以旧换新效果突出,消费环保齐头并进

1、截止2010年4月7日,9个试点省市销售新家电达929万台,销售额达364.5亿元,占其5类家电品种销售额近1/3。2010年第一季度销售量、销售额与2009年第四季度相比分别增长60.9%和61.6%。

2、截止2010年4月7日,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987.5万台,据测算,可利用废塑料、废铜等再生资源17.9万吨。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资源回收利用效果将更加凸显。

3、截止2010年4月7日,已拆解旧家电578.4万台,拆解率由试点初期的10%提高到58.6%,拆解旧家电的速度明显加快。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改变了以往废旧家电无序回收处理状况,防止了环境污染。

4、在试点过程中,各试点省市先后多次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企业招标工作,增加销售、回收企业网点,最大限度的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目前,试点省市中标回收企业由实施之初的157家增加至319家,销售企业由190家增加至363家。同时,试点省市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操作流程,加强企业行为监管,为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扩大政策效应,积极部署工作

根据2009年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关于扩大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范围的决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部署,做好扩大实施范围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财建[2010]44号)。2010年2月,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建函[2010]6号),请未开展试点的27个省市在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申请意见。目前,已有24个省市正式提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意见,还有3个省市正在抓紧申报。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正在研究扩大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范围的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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