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间谍软件 迫切呼唤界定标准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6-08-10 00:00:00原创

    防杀间谍软件难,除了间谍软件本身在技术上的复杂性外,缺乏相关的界定标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理论上,要想有效地清除间谍软件,首先就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来定义它,并以之作为准绳来进行判定和查杀,但是界定标准的缺乏,使得要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对间谍软件的封杀也迟迟无法完成,这使得间谍软件能够在灰色地带里为所欲为。并且,没有相关法律作为依据,一些间谍软件在受到反间谍软件的封杀时,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这常会导致间谍软件与反间谍软件厂商之间的纠纷,间谍软件发布者与反间谍软件厂商一纸诉对驳公堂的事,并不新鲜。比如上个月初才终审判定的的“百度、搜狐、中搜诉8848插件案”一案,虽然最终8848败诉,但其过程曲折,已然拖延一年之久。又如3721,是一个广大网民深恶痛绝的间谍软件,在很多调查中都高居间谍软件、流氓软件之首,但最近,3721便与不少安全厂商之间发生了纠纷,认为反间谍软件对其的封杀影响了其业务,甚至还将对方告上法庭,而著名安全厂商安博士成为第一个被告安全厂商。
事件: 间谍软件又起波澜 安博士成第一个被告安全厂商

    据悉,这起诉讼将于九月开庭审理,而案件判定结果如何,关键就在于间谍软件如何界定。
详情: 3721起诉安博士9月开庭 间谍软件界定成关键

    而在另外一起类似的纠纷中,3721也是其中主角之一,这便是最近闹得火热的阿里巴巴与奇虎之间的口水之争。奇虎发布的一款杀毒软件“360安全卫士”将3721列入打击名单,而阿里巴巴,现3721的所有者,则认为360安全卫士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并表示将提起诉讼,而奇虎也表示3721在最新的升级模块中嵌入了修改、干扰360安全卫士正常工作的功能模块,但目前事件仍停留在口水战阶段。而其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360安全卫士推出者奇虎董事长周鸿祎正是当初3721的创造者,昔日的间谍软件制造者如今摇身一变成为间谍软件杀手,网友戏称,这只是大流氓与小流氓之间的纠纷。
详情: 阿里巴巴奇虎爆流氓软件口水战 谁比谁更"流氓"?

    纵观间谍软件与反间谍软件厂商之间的纠纷,关键就在于对间谍软件并无一个统一的判定标准,而法律上也更无相关明确规定。间谍软件这个词虽然早在1995年便已出现,但却一直没有严格的界定标准,这与间谍软件性质的复杂性有很大关系。一度曾有反间谍软件开发商和技术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建立相关组织企图制定间谍软件界定标准,但是由于间谍软件界定的复杂性,都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比如有些用户上网以后留在电脑硬盘中的Cookies,许多反间谍软件会将之清除,而有些反间谍软件则不这样做,因为对用户来说,很多Cookies是有用的,没有它们,我们的网上之旅将一塌胡涂。而是否将广告软件(ADware)算作间谍软件(Spyware)一部分,还是单独算作一类,也没有统一的意见。而就用户而言,不同用户对间谍软件的认定标准也有区别,就比如3721,很多人认为它是间谍软件,但是也有人认为它的功能对自己有用,对很多用户来说,某种意义上间谍软件其实就是“他们不想要的那些软件”。


    缺乏相应间谍软件界定标准,已经成为反间谍软件厂商遇到的最大困难。虽然制定这一标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反间谍软件商们一直在努力。因为制定间谍软件界定标准,打击间谍软件,消除间谍软件生存的灰色地带,已经成为业界和广大用户的共同愿望。但是仅仅依靠反间谍软件厂商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广大用户也应该参与到其中来,共同抵制间谍软件,而制定相关法律,给打击间谍软件一个法律上的认定标准,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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