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与黄光裕 股价与品牌使用权之争

互联网 | 编辑: 田野 2010-09-01 11:45:00转载

一旦取消托管,国美称将撤出所有非上市门店管理层人员,取消抵押担保以及延保服务等后台支持;国美电器股价今日再度跳水

【财新网】(记者 王姗姗)8月27日,从黄光裕拥有并控制的北京国美发来一封终止函——如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在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上未获通过,有意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签署的采购和管理协议。8月30日,国美电器(00493.HK)应声而跌,股价较前一交易日下跌3.14%,报收于2.16港元,成交额4.38亿港元。

“黄光裕的最新动作,只能让投资人彻底不再信任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场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黄光裕正在扮演国美电器“股价敏感信息制造者”的角色,“一边砸股价,一边又在二级市场积极回购”,这些做法可能不会被香港证监会所允许。

关于国美品牌使用权问题,30日下午,国美电器新闻发言人对财新记者表示,根据律师对国美电器上市招股书中相当规定的解读,国美电器上市公司拥有“国美电器”品牌永久使用权,虽然2014年会有一个“延续”手续,但将属于“自动续延”性质。

针对“终止函”问题,上述新闻发言人向财新记者证实,“非上市门店目前享受的是上市公司服务,如果这一块缺失,将是对门店经营非常大的挑战。”而对上市公司不利影响仅是“直接损失几亿元的管理费收入”。

该新闻发言人对财新记者称,目前国美电器非上市公司门店的普通员工是与当地的非上市分公司直接签证的人事合同,但其管理层全部是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人事合同,一旦黄光裕要求中止托管协议,国美电器上市公司将会撤回这些派驻管理层,“再做新的人事安排”。

目前,国美非上市门店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河南、浙江及上海地区。门店的供货系统一部分纳入国美电器上市公司的全国统一采购体系,另一部分则属于“本地采购”。而非上市门店的运营系统的“使用权”也是由上市公司统一牵头。

国美电器新闻发言人表示,如果托管取消,上市公司也将不再继续帮助非上市门店进行银行抵押贷款。

“包括非上市门店的延保中心全是上市公司资产。”该新闻发言人向财新记者表示,一心想要夺回国美电器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黄光裕家族上周五发出“终止函”,不仅是为了直接打击上市公司利益,同时此举对消费者利益亦缺乏必要考虑。

此外,一位接近国美高层的消息人士也向财新记者侧面证实,管理层当得知大股东要求解除托管协议的举动感觉非常失望。尽管目前尚不知道非上市门店员工对于大股东最新要求是何表态,但上述消息人士提供的反馈意见称,“总体来说员工肯定不喜欢动荡”。

30日上午,北京市高级法院对黄光裕系列案作出二审宣判,黄光裕妻子杜鹃的刑期从一审的三年六个月改为三年,并由实刑改为缓刑,缓刑三年。据财新记者了解,杜鹃当天即被释放回家,并有望出席9月28日的国美电器股东特别大会。

国美电器上市公司新闻发言人针对此事向财新记者回应称,“从个人层面,国美人都乐于看到杜鹃女士与孩子的团聚,杜女士与黄先生个人并非问题所在,黄先生的作为不符合国美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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