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代表网民打击恶意软件

互联网 | 编辑: 宋杰 2006-09-14 10:35:00转载-投稿

近期,奇虎公司采取一系列旨在消灭流氓软件的动作引发了不少争论,也使得我们不得不思考,恶意软件标准到底谁说了算?谁可以代表网民来执行监督并打击恶意软件 ?奇虎作为一家私人商业公司能否扮演评判并执行的角色?

近期,奇虎公司采取一系列旨在消灭流氓软件的动作引发了不少争论,也使得我们不得不思考,恶意软件标准到底谁说了算?谁可以代表网民来执行监督并打击恶意软件 ?奇虎作为一家私人商业公司能否扮演评判并执行的角色?

奇虎的标准

与雅虎助手(3721)恶战之后,9月7日奇虎公司及其组织发起的360安全卫士“督导委员会”,对外公布了“恶意软件标准”以及“恶意软件的退出及加入机制”。

奇虎方面称,该标准由360安全卫士开发人员和“督导委员会”成员共同起草。该标准主要是从技术的角度来对恶意软件的特征进行归纳,并给出了恶意软件的两大“底线”,即“强制安装”及“无卸载入口或卸载后仍有活动的程序”。

该标准列出了恶意软件的几大特征:捆绑安装时无提示或者提示不明显;利用升级功能强制安装;利用网页程序直接植入用户电脑;无卸载入口;卸载过程复杂(如需要输入所谓验证码,或者上网填写相关信息)甚至无卸载功能;卸载后仍有活动的程序进程。该标准还特别注明,一款软件可能会通过多种渠道分发,只要有一个渠道具备以上特性,该款软件将会被判定为恶意软件。

除了公布“恶意软件判别标准”以外,此次360安全卫士还一并公布了“恶意软件的退出及加入机制”。根据该机制,要将一款软件列入360安全卫士的“黑名单”,需要网民反馈和投诉,再由360安全卫士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而退出“黑名单”需要走的流程是,首先由360安全卫士技术专家进行技术评定,并交督导委员会进行复核及投票通过,最后再进入为期10天的网民监督环节,一切通过方可将其从恶意软件名单中退出。

此外,某软件退出恶意软件行列后,360安全卫士仍将该软件的老版本定义为恶意软件并推荐用户查杀,促使该软件尽快更新到不做恶的新版本。

谁可以代表网民?

据记者了解,目前还没有政府部门及其他的相关组织发布恶意软件标准。虽然奇虎声称360安全卫士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并宣布逐步开放其源代码,但其以一家民营商业公司的身份,发布恶意软件标准,不可避免引起争议。据悉,一个自发组织的“反流氓软件联盟”即表示不认同奇虎公布的恶意软件标准。

奇虎多次表达将“铲除流氓软件进行到底”的决心,而他们面临的最直率的批评,来自其掌门人周鸿祎曾经工作过的雅虎中国。周鸿祎对此表示,“实际上自从360安全卫士发布的那一天开始,就注定了雅虎中国这样以恶意软件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与其水火不容。无它,就两个字:利益!”

“360安全卫士究竟让网络实名的盈收下降多少,没有谁能得到一个准确的数字,但对于雅虎中国来说,不管你360安全卫士如何净化互联网空间,如何公益,只要挡了其财路,跟你死磕,那是必然的。”周鸿祎如是说。

周鸿祎表示,360安全卫士自发布以来,自己身上遭遇到的压力和阻力都非常之大。而对于奇虎这样一个只拥有200多名员工的小公司来说,感受到了一种压迫感,更何况是那些实力与恶意软件厂商悬殊的开发者。

异议者认为,奇虎的360安全卫士本身就是一款网络插件,与其他任何被奇虎称为“恶意软件”或“流氓软件”的网络插件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奇虎能否充当“网络警察”的角色值得讨论。

在奇虎公司大张旗鼓宣布为网民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之前,各大杀毒软件及相关网络插件是各自为政的,即使网络插件之间有一些磨擦,也是私下互相解决,可以说是“诸侯割据”的局面。不久前奇虎360安全卫士把雅虎助手(3721)列为流氓软件给予消灭,而雅虎助手(3721)不甘示弱,反过来限制奇虎360安全卫士的使用。

这场纷争引发的核心问题是,在复杂的网络技术面前,各自独立、分散的网民能有多大的力量去监管一家商业公司的行为?

需政府、公司、网民三方努力

要打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使网民真正摆脱流氓软件之苦,还需政府、商业公司及网民三方共同努力。

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原名吕伟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过去奇虎私下将众多网络插件列为流氓软件相比,此次奇虎能公开恶意软件标准,并请网民参与是一种进步。

吕伯望表示,中国目前仍然缺乏互联网行业的相关法规及监管制度。在美国等国家,政府机构及消费者组织已对互联网行业出台一系列监管制度,同时让拥有显赫公众声望和道德力量的商业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美国网民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如发现自己的隐私和权利受到侵犯,可向消费者组织报告,消费者组织则会向国会等政府机构提交相关的议案,讨论某家互联网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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