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金山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做出公开宣判,360对金山软件旗下产品金山网盾的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向金山赔偿30万元,并连续7天在360官方网站首页刊登说明,消除对金山网盾的负面影响。
去年5月,360安全卫士故意在软件中设置障碍强行卸载金山网盾,其后又在官方网站发布系列虚假文章:《关于金山网盾干扰360安全卫士运行的说明》,诋毁金山网盾阻挠360安全卫士正常运行、捏造事实抹黑金山网盾存在漏洞、歪曲评测金山网盾不如360安全卫士等,恐吓消费者选用金山网盾产品,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对金山安全软件的损害。金山软件认为,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恶劣的不正当竞争,严重干扰了金山软件的正常经营秩序。
对于此次判决,金山软件表示,360在市场竞争中,曾多次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攻击百度、腾讯、金山、搜狗等竞争对手。尽管多次败诉,但到目前为止,其赔偿额度总计不过百万余元,极低的违法成本使360成为不正当竞争的最大受益者。
然而,360的恶意竞争行为,并不能抹杀金山软件在互联网安全领域的声誉和为此所作的努力。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互联网安全产品研发的企业之一,金山软件对旗下所有安全产品均掌握全部核心技术,并拥有全部的知识产权。其主流杀毒软件金山毒霸已11次通过国际权威的VB100反病毒认证;多次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英国西海岸实验室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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