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袭击网银算“不可抗力”吗 ?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6-11-07 00:00:00转载
    传统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否适合网上银行?当电脑“黑客”袭击网络银行,导致客户资金受损时,银行该不该承担责任?昨日举行的武汉首届资本市场与法律服务论坛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员工江莎提出的这一问题引起各界代表关注。

  江莎称,银行一般会在相关条款中约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银行方面的情况时,银行可不承担任何责任。眼下网上支付、交易情况很多,而网络银行这种新型服务模式,就存在着与传统观念截然不同的新情况。比如银行计算机系统遭黑客袭击,致使客户资金受损,是否可视作不可抗力?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尹春律师认为,如果银行能够证明在自身系统方面采取了应尽的防范义务,仍被网络“黑客”袭击,可以视为发生了不可抗力。

  但与会的部分法律界人士指出,《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当事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此当客户在网上银行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违约的,银行并不一定能全部免除履约责任。同时,在传统交易合同中,“不可抗力”一般指大型自然灾害、战争等特殊情况,对于黑客袭击,现行法律法规中还缺少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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