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从工信部获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通用规范》和《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器通用规范》等6项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国家标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6月28日,从工信部获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通用规范》和《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器通用规范》等6项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国家标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发布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测量方法和通用规范标准,作为我国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体系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体系,推动地面数字电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速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转换。特别是标准中融合了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频AVS、音频DRA等信源编解码国家标准,是我国地面数字电视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
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整个产业的技术现状和提升潜力,能更好的规范国内地面数字电视相关产品,也为进一步促进地面数字电视产品的质量提高提供了标准依据。标准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地面数字电视产业将进入新的阶段。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下一步将组织数字电视生产企业做好产品的研发、生产、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数字电视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研究制定地面数字电视机普及应用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我国数字电视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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