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网络犯罪日益严重,信息安全界领军人物尤金.卡巴斯基先生曾在多个国际会议中表示,网络犯罪正在逐渐发展成为网络恐怖主义,应得到有效的遏制,尤其是在立法与个人防御两方面都要加强。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重点说明了网络犯罪将受到的法律制裁条文,其中有几项值得注意:
一、窃取50组网银密码最高可判7年。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账号、口令、密码、数字证书等信息10组以上;获取其他如账号、口令等身份认证信息500组以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20台以上;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即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如达到上述标准的5倍以上,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提供程序工具也属于犯罪。即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提供能够用于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专门性程序、工具的等行为都属于犯罪。
三、严惩传播病毒。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导致该程序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传播,造成二十台以上计算机系统被植入病毒,提供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10人次以上,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将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近5年来,我国互联网上传播的病毒数量平均每年增长80%以上,互联网上平均每10台计算机中就有8台受到黑客控制,公安机关受理的黑客攻击破坏活动相关案件平均每年增长110%。该司法解释出台,从法律角度将有效保护网络安全,也提醒了那些心存侥幸,禁不住诱惑的人要提前刹车,以免引火烧身。
同时,作为普通网民也要从自身角度做好安全防范,安装专业的安全软件,建议安装卡巴斯基安全部队2012和卡巴斯基手机安全软件,保护电脑和手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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