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录像厅寻欢称小姐要价高竟去报案

互联网 | 编辑: 张惠俊 2006-11-24 00:00:00转载

中年男子在录像厅里花200元钱和一小姐发生性关系后,居然跑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小姐敲竹杠,警方经过认真查实后,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据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民警介绍,11月9日夜晚,一名操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来到派出所值班室报案称,刚才他在火车站附近一家录像厅看录像,花了200元钱和一小姐发生了性关系,他觉得自己被敲了竹杠,价钱太高,于是来报警,要求民警给他“作主”,讨个“公道”。民警经过调查后得知,该男子是外地人,姓朱,今年42岁,他刚刚看录像约10分钟,一女子悄悄来到他座位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200元钱和小姐发生了性关系。

    民警在认定了朱某的违法事实后,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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