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系统

互联网 | 编辑: 毛付俊 2011-10-13 22:39:29转载 返回原文

战斗系统

战斗规则

一、进入战斗

1.在以下任一情况下,会触发一场战斗。

"玩家在非安全区每移动一定的步数(无驱魔香等效果),触发一场暗雷战斗。

"当玩家有特定任务时,进行指定操作(如与指定NPC对话,移动到特定区域等),可触发任务战斗。

2.进入战斗后,战斗外的玩家,可以看见所有参战玩家站在场景中,头上顶着一个"战斗状态动画"。

3.玩家触发战斗后进入战斗界面:

a.战斗时玩家始终显示在战斗界面的右边,并始终以宠物在前、人物在后的方式进行排列。左边始终为敌方(怪或其他玩家),战斗界面中最多能容纳的玩家、宠物及怪物的数量一共为20个,其中已方最多为10个,对方最多为10个。

二、选择指令

1.进入战斗后每回合开始系统会在屏幕中上位置显示数字25秒倒计时提示,同时在画面的右侧自动弹出战斗指令菜单,供玩家下达指令。

"玩家在25秒之内必须完成选择人物和宠物的战斗指令操作,玩家选择战斗指令操作完成后就由系统执行玩家操作指令。

"如果玩家在25秒内仍未完成战斗指令操作,超过25秒倒计时结束后系统自动为没有选择战斗指令操作的玩家或宠物选择普通攻击操作并且随机选择目标攻击。

"组队战斗时当玩家战斗指令操作完成后,会等待其他玩家完成指令操作或网络延时没有显示战斗过程开始,这时在读秒位置会出现"请等待",示意玩家等待其他玩家战斗指令操作完成或等待战斗指令操作的处理。

2.先显示人物指令表;择完毕后人物指令表消失,弹出宠物指令表。人物指令表、宠物指令表的位默认置如下:

人物指令

宠物指令

3.当选则某个指令(如使用技能A/使用道具B等,只有普通攻击除外)后,需要指定使用目标。

三、战斗指令

1.自动

在游戏中,玩家可以设定自动战斗,让系统帮助自己重复自己设定过的动作。

2.技能

玩家点击"技能"按钮,则会弹出一个技能列表,列表包含了能够选择的技能名称。玩家点击选择技能后技能列表消失,鼠标变成使用技能状态的形状,玩家点击攻击目标即可对目标进行技能攻击。

3.道具

玩家点击"道具"按钮,则会弹出一个道具使用界面,选择需要使用的道具使用后,道具使用界面消失,鼠标变成道具使用状态的形状,再选择使用目标。如果玩家点击右键则退出道具使用命令,玩家可以重新选择指令。

4.防御

选择"防御"指令,则人物或宠物做出防御动作,在该回合之内只进行防御。 防御时,可以使受到的普通攻击、物理攻击、法术攻击伤害减少。

5.召唤

玩家点击"召唤"按钮时,则弹出宠物界面,宠物界面列有玩家当前携带的宠物列表。玩家选择召唤界面列表中的宠物后,将宠物召唤出来参加战斗。一场战斗中同一个宠物只能被召唤参战一次,被攻击死亡离开战场和被玩家召回的宠物不能被再次召唤。

6.召回

召回就是指将当前正在参加战斗的宠物召离战斗场景。玩家点击"召回"按钮选择召回后,当前回合该玩家的当前参战宠物就会消失不再有宠物参战。

7.保护

在本回合内被保护目标受到的第一次命中物理攻击伤害的大部分由保护者承受。

8.捕捉

在游戏中,玩家可以捕捉普通的怪成为自己的宠物。捕捉有一定成功率。

9.逃跑

玩家选择"逃跑"指令后在执行该玩家操作时,该玩家会逃离战场。逃跑有一定的成功率,如果逃跑成功该玩家和其携带参战的宠物都会离开战场。如果处于组队战斗,逃跑玩家是队员,逃跑玩家自动离开队伍。 如果逃跑玩家是队长则战斗结束后队伍自动解散。 逃跑失败则不会离开战场。

10.普通攻击

玩家在战斗指令菜单弹出之后,直接用鼠标选择目标进行普通攻击。

四、战斗限制

1.交易界面无法打开。

2.非交易界面都可打开,但不允许进行。

PK战斗

概述

玩家与玩家间的,会直接损害对方利益的战斗,就是PK。

PK发起

打开PK开关,按住Ctrl键,点选要PK的对象。若满足发动条件,则进入战斗。

图1

PK战斗流程

1、PK时必须先要打开PK开关;

2、10级以下的玩家不能参与PK;

3、PK者为红名在城镇地图遇到捕头,直接送到监狱,其他玩家可找到牢头劫狱;

4、每PK一个玩家获得1的杀戮值;

5、杀戮值大于10时,不允许开启PK开关;

6、PK红名玩家,PK值不增加;

7、PK值大于0时,改造装备的成功机率会降低,和NPC购买物品时价格会变高;

8、携带杀戮值死亡时,受到的惩罚增加,死亡后杀戮值降低1;

9、PK时,其他玩家可以观战;

监狱设定

1.红名状态的玩家进入特定场景(新手村、主城),就会直接弹出不可选对话框,"狂徒#YPLAYER#n,行凶之后还敢如此招摇,还不赶快束手就擒!"并将其抓进监狱。

如果组队时,则将队伍中所有红名玩家抓进监狱。

如果队长为红名,则队伍解散。

2.处于坐牢状态下的玩家,行动受到限制,不能进行的大多数日常操作。

无法创建队伍、加入队伍、交易、被交易、PK、被PK、切磋、被切磋、观战。

无法使用聊天栏的大部分频道说话。密语频道除外,可以正常使用。

3.当玩家被抓进去后,按记录核算玩家所要坐牢的时间,杀一个玩家,坐牢一个小时。如杀多个,则按个数累加坐牢时间,坐牢是可以被保释的,坐牢时下线不减少坐牢时间。

4.坐牢的玩家不能与NPC对话,点击NPC时弹出对话框:"你现在不能与人交谈。"

杀戮值和好心值

杀戮值

1.玩家主动PK并成功杀死其他非红名的玩家,战斗结束时主动PK方所有成员杀戮值增加。

2.如果玩家杀戮值大于零与NPC购买物品时价格会变高(但最高不会超过原价格的200%),物品卖出的价格不改变。

好心值

1.为了鼓励玩家之间的互帮互助,游戏中引入好心值的概念。即帮助玩家完成某些任务时,会增加一定的好心值,好心值为隐身数值,平时为不可见。

2.当玩家好心值≥200点时,战斗死亡(包括普通战斗死亡和PK死亡)时将没有任何损失(认为死亡不会有损失,但如果玩家有杀戮值,杀戮值依然会减),但同时会直接扣减其好心值200点,且会在谣言频道进行全服公告:"XXX(玩家名称,以黄色显示)平日里积德行善,遭逢死劫竟然毫发未损,真是天佑好人啦!"好心值小于200点时,则不起任何作用。

削减杀戮值的方法

除玩家死亡一次杀戮值减少1点外,玩家可以通过戒杀和尚来削减杀戮值。

观战系统

进入观战

1.点击主界面的攻击按钮(或ALT+A)后,将鼠标移动到处于"战斗状态"/"观战状态"的玩家身上后,则进入观战状态。

2.组队时,非队长的队员无法使用观战指令。若队长使用观战指令,则队长及其他队员都会进入观战,并且所有队伍成员看到的战斗信息都相同。观战人数超出了该战斗的观战人数限制无法观战。

3.切换到战斗界面后,在聊天栏该提示"你进入了观战状态。"。

观战界面

玩家观战时,界面与战斗界面很相似。观战时,点击观战界面右下方的离开按钮,就会退出观战界面,回到正常游戏界面。

人数限制

1.对于一场战斗,允许同时观战的玩家人数上限为100人。

2.如果一场战斗同时观战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00人,其他玩家再点击战斗状态和观战状态的玩家进入观战时,提示观看这场战斗的玩家人数已到上限,无法观战。

3.记数时,单人观战为1人;队伍观战则为队伍人数;如果观战人数已经不足以容纳整个队伍,则整队无法观战,;若可以,则全队进入观战。

切磋系统

切磋条件

1.不论在安全区或非安全区,只要双方切磋开关均处于开启状态,任何一方攻击对方则自动进入切磋战斗。

2.如果玩家正在组队状态中,并且不是队长时,无法进行切磋。

3.如果攻击玩家和被攻击玩家的任一方切磋开关没有打开,无法进行切磋。

4.队伍间切磋只判断队长的切磋开关是否打开。

5.新建角色,默认切磋开关是被关闭的。

切磋战斗

1.进入切磋战斗时,宠物的忠诚度、寿命不降低。

2.进入切磋战斗后,双方玩家和宠物的气血、法力和体力自动恢复全满。

3.战斗结束后,切磋战斗人物或宠物死亡不会有任何损失,双方玩家和所有宠物的气血、法力和体力自动恢复到进入战斗前的状态。

4.战斗结束后,回到进入战斗时的位置。

5.切磋战斗中无论玩家什么状态(包括冰冻和死亡),都可逃跑,逃跑成功率为100%,但比武或其他任务、活动中切磋性质的战斗不受此影响。

6.切磋战斗中,宠物死亡不降低忠诚度、寿命。

切磋开关

玩家可以通过"系统设置- 系统设置- 拒绝切磋"来打开/关闭自己的切磋开关。

战斗结束

判定规则

1.战斗中有一方全部倒地则战斗结束。

2.战斗回合数达到150个回合时,强制结束战斗,战斗结果为平局 。

奖惩规则

1.非平局时,所有倒地的玩家,获得死亡惩罚。

2.所有成功逃跑的玩家,离开队伍,不获得奖励/惩罚。若成功逃跑是玩家是队长,则:

"通常的战斗,其他队员继续战斗,战斗结束后队伍解散。

"某些特殊任务战斗,战斗立即结束,未倒地玩家不获得奖励/惩罚。

3.若怪物方全部倒地,则:队伍中所有玩家/参战宠物:获得战斗奖励。

4.若为平局,则所有未倒地玩家、宠物:不获得奖励/惩罚。

死亡惩罚

1.被系统强制传送到出生地点,气血、法力和体力恢复至全满状态。并进行属性惩罚。

"等级≤15级的玩家,没有惩罚。

"等级>15级的玩家,扣除一定量经验的经验、道行、金钱。

2.属性惩罚上限/下限规定

"每天只有前5次死亡才有属性惩罚,超过5次则无惩罚(元/血婴与真身分开计算)。

"每天24点整开始重新统计新一天的死亡次数。

"当一天内死亡次数达到5次后再次死亡时,将人物传送至出生地点,但不进行属性惩罚。

"玩家的经验下限为0,当经验到0后,死亡将不再扣除经验;如之前经验为负数,死亡后不再扣除经验,累积获得经验到正数后,再死亡的话,扣除经验下限也为0,达到下限将不再扣除。

3.若玩家死亡时有多种措施可以免除属性惩罚,优先级为:神仙附体效果>好心值。

自动遇敌

Alt+z 键作用

1.非战斗状态下

"在可遇敌的区域时,alt+z可以开始自动遇敌,开始自动遇敌时在聊天栏用红色字显示提示"你进入了自动遇敌状态。"。自动遇敌开启后,玩家点击地图场景或再次按下alt+z即停止自动遇敌,并在聊天栏用白色字提示"你退出了自动遇敌状态。"。

"可以遇敌的区域有:普通练功区。

其他地图中,默认为不能使用。

2.战斗状态下

"alt+z可以取消自动战斗

1.非战斗状态下,如果已经开启自动战斗,使用alt+z不会影响自动战斗。

2.战斗状态下使用alt+z不会对自动行走造成影响。

其他说明

1.如果自动行走时经过过图点后切换场景,则停止自动遇敌。

2.每次战斗结束后,自动遇敌的范围保持战斗前的范围。遇敌范围只会随着每次重新开启自动遇敌时的中心点而变。

3.组队时,非暂离状态的队员使用无效。

以下情况退出自动遇敌状态:

1.玩家在自动遇敌时受队长邀请加入队伍。

2.玩家在自动遇敌时创建队伍。

3.有触发任务发生时。

4.队伍队长身份转移的时候。

5.进行交易的时候。

备注:队长在自动遇敌时,选择离队,不退出自动遇敌状态。

自动战斗

1.战斗状态

当玩家在战斗中点击自动战斗或按ALT+Z时(只有在战斗中,按ALT+Z才能进入自动战斗状态。

alt + z可以开始/取消自动战斗。

使用alt + z不会影响自动遇敌;

2.非战斗状态

在可遇敌的区域时,alt + z可以开始/暂停自动遇敌;

3.当回合数达到最后一回合时,在该回合自动战斗前,显示的自动状态显示为:"即将结束"。

如果此时玩家的游戏客户端处于最小化状态,则其对应的最小化图标出现橙色闪烁提示,直到玩家恢复该客户端的正常显示为止。

4.当最后一回合玩家动作结束时,自动战斗框消失。

5.当玩家使用普攻或技能攻击时,如果敌方目标不存在,则自动随机选择其它目标,如果攻击目标选择的是自己方成员,而该成员死亡,或玩家使用辅助型技能、给自己方成员加血,而自动后,目标消失,则退出自动战斗界面。

5.当玩家点击召唤/召回时,不记录召唤/召回的操作,如玩家再点击自动,则自动重复召唤前/召回前所记录的动作。

6.当玩家点击保护时,再点击自动,如果被保护的对象可以保护,则一直进行保护动作,如果被保护对象无法被保护,则退出自动战斗状态。

7.如选择捕捉后,点击自动,则一直进行捕捉动作,优先捕捉同名宠物、然后才是捕捉其他宠物,直到捕捉的宠物数量达到玩家能容纳的上限。

8.当玩家点击逃跑时,再点击自动,则一直进行逃跑动作。

9.自动战斗时,需要记录玩家和宠物攻击的位置,如玩家攻击位置2的怪物,宠物攻击位置4的怪物,则自动战斗后,当怪物只数发生变化时,玩家优先选择攻击位置2的怪物,宠物优先选择攻击位置4的怪物,当对应位置上没有怪物时就随机选择一个怪物攻击。

10.自动状态只记录回合数,不记录战斗的场次,当25个回合数用完后,自动恢复到正常状态。

11.如玩家上线后进入战斗的第一个回合,自动为灰色,点击自动无效。

12.更换宠物后,如果原先自动战斗界面已打开,且更换后的宠物与更换前的宠物都拥有此时自动战斗配置中需要的操作方式,则自动战斗状态保存,否则自动战斗界面消失。

13.如果使用自动战斗时未包含宠物,而在后面的战斗中宠物又出现了,则自动战斗界面消失。

14.如果使用道具并自动战斗

a.在道具使用完毕后(该道具在物品栏任意位置皆可使用),取消自动战斗。

b.如果道具使用的对象消失,取消自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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