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厚的利润剌激了一些企业和部门逐利的欲望,以至于电子垃圾产品拆旧业成了一些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抑或支柱产业。
近日,由国家环保总局专家撰写的《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影响———国际法分析》对外公布。报告显示,中国从来没有把本国的危险废物转移至他国,相反,一直却是危险废物转移的受害者。与此相佐证的是,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有80%出口亚洲,这其中又有90%进入中国。
电子垃圾危害严重,早已成为公共常识。废弃的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产品,含大量铅、镉、汞等有毒有害物质。制造一台电脑需要700多种化学原料,其中含有300多种对人类有害的化学物质;一台电脑显示器中铅含量平均达1公斤多;如果将电子垃圾随意丢弃或掩埋,大量有害物质渗入地下,会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进行焚烧,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污染空气。
既如此,我国何以大量进品电子垃圾?不能不说,废旧电器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玻璃以及一些仍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等,其回收利用具有广阔前景。有句名言,就叫做“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国外有关研究就表明,1吨随意搜集的电子板卡中,可以分离出286磅铜、1磅黄金、44磅锡,仅1磅黄金的价值就是6000美元(2004年7月15日《通信信息报》)。如此丰厚的利润,自然会剌激一些企业和部门逐利的欲望,通过种种正当的和非法的途径大量进口电子垃圾,以至于电子垃圾产品拆旧业成了一些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抑或支柱产业。
然而,我国目前电子垃圾利用缺乏必要的科技手段,至今还未能建立起采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循环利用大型规范的处理机构。相反,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主要集中在一些个体经营者手里,其工艺或是“火烧”,或用“用水洗”。由于工艺落后,加上为降低成本又几乎不采取环保措施,电子垃圾处理过程中就难免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如果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算起,目前我国已经有了包括《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在内的10部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关于电子垃圾流向的问题规范很少,甚至对日渐庞大的“洋电子垃圾”进口,也没有完整的配套细则。相比欧盟、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我国有关电子垃圾的法律、法规还是一个空白。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尽早出台有关法规,对电子垃圾产品进口实行严格的控制,对违法者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其二,国家建立激励和补贴政策,强制国内生产企业回收处理废旧家电及电器产品;其三,制定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技术标准,提高进入门槛,强制执行环保措施,确保使用高科技手段,以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其四,实行“污染者付费”制度。即消费者有义务将废旧家电交售给回收企业,不得擅自丢弃、自行拆解、拼装并销售。同时在废弃家电时还需交纳一定数额的回收处理费,以积累资金,促进我国电子垃圾产品回收利用技术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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