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潜逃9年自首无人信被赶出派出所

互联网 | 编辑: 张惠俊 2006-12-14 00:00:00转载

一名青年在四川杀人后,担惊受怕潜逃9年多后,幡然醒悟,决定投案自首,却没人相信,还多次被赶出派出所。12月4日,当他走进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派出所,终于了却自首的“心愿”,吃上了一顿安心的午餐。12月8日,从四川赶来的广元刑警将涉嫌于1997年4月4日在四川广元杀害一名女子的康某刚带回当地审理。

这个青年说,他叫康某荣,四川省广元市人,今年26岁,1997年4月4日在该市烟草局招待所杀死一名女子,之后一直潜逃。民警一边询问一边上网查证,但是,四川广元并无“康某荣”的户籍资料。通过查询“追逃网”,民警看到了四川广元确有这个青年所说的杀人案发生,以及当地公安机关的追逃通报,但案犯并不是康某荣而是康某刚。再通过“康某荣”所述家庭情况,从其父亲户籍资料查实,康某荣即是康某刚。

康某刚向民警讲述了他的经历:他读了一年初中后辍学,之后跟随老乡到新疆打工,一年后,父母又生了个妹妹,他便回到广元。父母工作,他在家带妹妹,一年过后,17岁的他突然觉得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了,想一死了之。1997年4月3日,想死的愿望非常强烈,他便离家出走,当晚住在广元烟草局招待所502房。509房住着一对青年男女,康某刚认识男的,当晚他便想让他们杀死自己,但怕他们不肯。第二天早上7时许,男青年出门了,康某刚便趁机溜进509房,拉醒女青年,拿出携带在身的折叠刀,要她杀了自己,但遭到拒绝。康某刚便想,不如我杀死你,警察捉到我,把我枪毙,我不就可以死了吗?于是用折叠刀往女青年胸口连捅几刀,然后扔下刀逃跑了。“我逃跑以后,由于没有身份证,很难找到工作,挣不到钱,过着最低等的生活。又担心被抓获,东躲西藏,听到警笛心里就发慌。后来读了一些法律书,看到公安机关的宣传,感到逃跑只有末路,于是决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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