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晨报的一篇名叫《网上支付易被金融犯罪利用——有人在用“支付宝”大规模违规套现》的文章引起了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公司的激烈反应,称此报道严重失实,并“将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文章中揭示了目前我国电子支付领域中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所存在的金融犯罪风险,其中引用了网上一个《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的帖子,点名指出了支付宝。这让支付宝坐不住了,发出了诉讼威胁。
报道是否如支付宝所说的,严重失实吗?笔者看来,一点也没有。这篇报道是客观而又公正的报道。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法律法规来监管第三方支付公司,让这类从事于网络支付等金融业务的公司置于国家金融监管之外,更容易被金融犯罪者所利用,用来信用卡套现和洗钱。这是不争的事实,业内诸多专家研究和调查所得来的,包括官方的报告和官方有关人士中也公开指出这一点,诸如央行近日发布的《反洗钱报告》。央行正在制定的《支付结算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监管,也就是为了应对其所可能带来的诸多问题,其中也包括了给网络金融犯罪带来便利性问题。支付宝作为我国第三方支付工具中市场份额最大的,这些问题必然存在,当然其存在的问题也是整个产业的缩影。
笔者倒是无法从支付宝公司的声明中看出该公司认为北京晨报文章严重失实的理由。帖子《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中所提到的用伪造交易来进行信用卡套现,是完全可行而且存在的。即使是支付宝公司在声明中也没有否定这一点。同时,北京晨报文章整篇中没有涉及到支付宝目前交易中的违规交易占有多少份额的只言片语。文章标题说的是“有人在用‘支付宝’大规模违规套现”,是对《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帖子所揭示的一起事件的正确诠释,而支付宝却理解称为了大部分用户利用“支付宝“来套现,倒有点”贼喊捉贼“,心虚的感觉。
同时,北京晨报文章对支付宝上预存现金的报道,也是对这一现象的客观真实地揭示。支付宝上有大量的“休眠资金“,没有公布利息的走向之前,引来大量用户的猜疑,是再所难免的。媒体的报道,是对支付宝正常的舆论监督,让支付宝公司了解到用户对这一工具的质疑。假设真按照支付宝宣称的那样将这部分利息作为”应付款项挂账“,支付宝完全可以借此机会出面澄清,更加获取用户的信任。事实上支付宝所拿出的工行出具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托管报告》对于证明这部分利息的走向是没有证明力的,因为这是支付宝为了提高客户交易安全性的所采取的一种保障措施,与利息走向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方支付暗藏信用卡套现和洗钱等法律风险,支付宝作为我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正确的态度是积极面对这一问题,采取必要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此类网络金融犯罪,而不应该是一味地否认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自欺欺人会伤害到支付宝公司及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的社会基础。支付宝公司称近日接到招商银行对其打击信用卡套现方面的肯定函,就是对其以往工作的肯定。打击网络金融犯罪,是包括支付宝在内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社会责任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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