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法募资无人管

互联网 | 编辑: 张惠俊 2006-12-22 00:00:00转载

昨天,早报《网上再现赚钱神话:1.6万百天内可变4.8万》一文见报后,众多读者打来电话,对这一“网上私募基金”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但由于网络募集资金渠道的特殊性,虽然所有专家都认定网上募集资金属于非法集资,但对于具体落实查处,各方仍存在分歧。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buyebarrel基金的多个网站仍能正常打开,而相关的各类广告也依旧充斥着各类论坛、博客。

博客广传集资信息

昨天晚上,在搜索“buyebarrel投资”后所得的3200多篇网页中,99%以上是网友自发在宣传这种网络募集资金的内容,所不同的是,最后附上的汇款账号有所不同。

“大家会在传这种内容,其实就是想拉下线。”一位从事经侦工作的资深人士昨天告诉早报记者,类似这样的情况,如果仅仅是在网上贴出网络私募基金的帖子,以追求点击率,而尚没有人真正投钱进去的话,那么可以建议由工商系统以非法广告的名义予以查处。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可以同时屏蔽如此之多的网络宣传。

昨日,早报记者试图寻找相关基金的源头来查证其投资的可靠性,但遇到了很多困难。相关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电信管理局无法监管境外注册的网站;工商局则表示涉及基金问题应该由银行、证券监管部门负责;但在银行、证券监管部门中,早报记者并未核实到具体处理类似问题的机构。

相关法律存在空白

“如果网上私募基金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警方肯定会介入调查。”这位经侦行业人士建议,网络投资者应尽快报警求助。

他表示,如果已经有人把钱投进去了,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以由警方介入查处;如果在网上发布集资信息的人把投资者的钱花掉了,那就涉嫌集资诈骗罪了,这一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该遭到更严重的惩处。

据该人士解释,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包括据为己有、据为单位或者他人所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用于营利活动,以牟取暴利。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

“网络上各种非法集资骗局之所以屡屡得逞,也和我国有关网络电子支付的法律空白有关。”上海银监局一位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在网络电子支付的资金来往、交易方式、信息验证、资金保障与事后追查等方面的法规极不完善,网络第三方支付也存在法律空白,使得网上行骗者可以通过网上支付快速聚集钱财而后迅速消失,因此相关法规应该尽快出台。

读者问&专家答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网上风险投资的灰色地带?门槛低到100美元就可以加入,而且发展下线可得到提成,这些是不是私募基金的运作手法?

某基金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中国在私募基金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因此存在很大的监管空白。而我国的网络投资也长久处于监管缺位状态,导致鱼龙混杂。一般民间的私募基金既有实业操作,也有证券操作,经营范围很广,因为无法确切地认定其运作手法。

国外成熟的私募基金也这样运作吗?Buyebarrel的做法和正规的私募基金比较有什么区别吗?

某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在国外,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差别不大,都受到法律的监督,唯一的区别只是私募基金可以对利润进行提成,而公募基金仅可收取管理费用。但在国内,只有银行和上市公司有权利公开募集资金,诸如在网站上私自进行资金募集绝对是非法融资。而且他们还采取了下线提成,这种手法与地下钱庄的操作手法无异,绝对是中国金融监管机构重点打击的行为。

网络风险投资究竟是不是一种新的投资领域?还是有人故意将其神秘化来利用灰色地带募集资金?

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助教罗大庆:网络风险投资并不可以被称为是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要有回报,这个网站上给出的“回报”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与赌博的效果差不多,完全可以把其称之为一场游戏。

某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试问,投资者拿出的100美元换来了什么?是某个公司的股票?还是其他有价值的实体呢?其实都不是。现在投资者做的只是把钱存在网站,而网站许诺其相应的最低收益率,这种运作方式连投资公司都不能做,所以绝不可能成为新的投资领域,只能是被明令禁止的。

在基金投资方面,有明确收益率的操作手法是不可能的,风险还是要由个人承担。由于金融业没有全面开放,我们一直对于国际投资市场充满神秘感,也很少有渠道去参与和了解。而网络私募基金就是打着境外投资的幌子,因为投资都是买未来,能真实看到的东西似乎没有投资价值,有些朦胧、有些不确定的东西就更容易有吸引力。

如何看待第一个月已经有人收回成本,每天收到29美元的事实?这件事情的风险在什么地方?

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助教罗大庆:若是如同网站所承诺的那样,每位投资者每天可以得到最低2%的利润回报,相信组织者不可能把每天投资的全部赢利都回馈给投资者,依这样推算,起码每天要达到3%的利润才可以实现承诺的回报。但只要稍动脑筋一想便知,世界上哪有回报率这么高的投资项目呢?网站所宣称的石油投资不可能有,其他高风险投资也不可能有。

因此,即使我们对国家法规不了解,对网络不熟悉,但仅仅想到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就知道不可能存在,我们有过太多的教训和伤疤了。

某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要让这个骗局得以继续,必须有一部分人亲身体会他的“真实性”,然后通过他们去向身边的人宣传自己的成功经验。纯粹是拆了东墙补西墙来为投资者编写的一个美丽故事。在投资第二天就能拿到2%的现金红利,这让很多人都非常兴奋。每天都拿红利的感觉很有欺骗性,也让更多人动心。

个人进行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要注意什么?

某基金公司副总经理:确认募资主体的合法性很重要,要知道高收益必定代表高风险,所以投资者还是该以平常心来对待,别去想着一夜致富,世界上没有神话。今后在进行投资时还是该适当了解一些专业知识,不可盲目听信别人,以讹传讹。

央行上海总部专家:“老鼠会”的网络变种

“在投资公司的信用和资质根本无法验证的情况下,用脚都能想明白,在虚拟网络上宣称1.6万100天后能变4.8万,不是骗局,就是欺诈!”央行上海总部一位人士表示,带有传销性质的网络私募基金,是老套的“老鼠会”骗局的网络变种,其实质是一种欺诈性的融资计划。

该人士表示,“老鼠会”又被称为“金字塔诈骗”,组织者一般以快速致富和远远高于普通投资的收益为诱饵招徕大批参加者,参加者必须缴付定额的“投资”或者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而且这种“投资”一般不能退还。

这种骗局不以真实的产品销售为基础,组织者获得的利益主要来自参加者缴付的入门费,参加者要想收回“投资”必须引入新人。这种非法融资的金字塔最后将因无法再引入新人收回“投资”或因组织者携款潜逃而崩溃,并因此而引发经济纠纷和社会问题。由于金字塔诈骗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世界的法律中均明令禁止和严格取缔金字塔诈骗。

基金人士:一点道德都没有

很多市场都是可能的。”他解释说,比如说国际市场期货,在某些国家涨跌不设上下限、买多买空都可以赚钱的情况下,对熟练的经理人来说,做到每天3%的收益率并不难,甚至一天收益率100%也可能出现。“在国内资金不得随意参与这类国际市场投资背景下,如果只看投资回报,或者只看合法与否,这种投资和邦机游戏都一样,一样高回报,一样不合法,但是大家的评价就不同。”他所说的邦机游戏,就是风险投资老手,对金钱金字塔游戏的称谓。

他明确表示,邦机游戏绝对是骗人的,拿后面人的钱填补前面人的洞,尤其同时有“出局期”和“下线提成”设定的那些所谓基金,基本是邦机游戏。但他也认为,如果某些基金需要更多资金支持而希望多拉人拉钱,就不应该再设立一个“出局期”,让手里的钱溜走。所以他主张,自行分摊风险,选择合适时机出局,在网络投资中一旦赚回本金一倍立刻收手。“即使是邦机游戏,背后操纵者也有最赚钱的时段,利益最大化的时段,就是普通投资人最危险的时段。”他认为自己可以吃准这个时段,在这个时段之前出局,和邦机游戏幕后操纵者一起赚钱。

对于金手指的这种说法,一位证券基金人士表示了自己的不屑。“说白了,他也明白这个游戏肯定是大多人亏钱的,他只是自认幸运的少数而已。有点小聪明,但不合法,不道德。”

赚钱者声称:真假不重要

在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的采访中,有参与高风险投资人,表达了一个另类的观点:不必判断网络高风险投资是不是合法,是不是真的有人投资,只需判断最终投资人是否能够赚到钱。这种观点虽然遭到专家明确反驳,但却成为很多人说服自己参与的理由。

“投资回报率高,是高风险投资的特点,仅仅因承诺每天回报率超过2%,就说人家肯定是不准确的。”一位自称曾经在网络风险投资中掘到数十万金的风险投资人这样说,“对于普通人来说判断什么能赚钱,什么不能赚钱才重要。”

这位网名“金手”的投资人,声称在今年年初的一次类似Buyebarrel网络投资中,40天内一次收入了20多万元人民币。他说自己同时也做期货、外汇等高风险投资,所以在网络风投兴起时,才特别注意到其中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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