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祎再次爆发了。昨日,针对法院一审宣判阿里巴巴公司起诉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件,奇虎败诉一案召开了媒体见面会。
法院:各打五十大板
“我们败诉了!”12月19日下午4点,北京阿里巴巴公司起诉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刚刚宣判完毕,奇虎公司的相关人员即刻给记者打电话。由于完全没有意料到法院在认定事实的同时,以没有法律依据、不正当竞争为由宣判奇虎败诉而显得有些沮丧。
从判决书上来看,法院一方面认为,原告阿里巴巴公司旗下软件雅虎助手确实存在不当行为,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据显示,雅虎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但是另一方面认为由于“恶意”系贬义词,因此被告三际无限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据此,判定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判决出现了逻辑错误,并且陷入了我国互联网立法相对滞后的漏洞,因此,此判决虽然判定360安全卫士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并不能得出‘雅虎助手不是恶意软件’的结论。”奇虎公司代理律师于国富显得略有激动。于国富坚称“对此判决结果持保留意见,奇虎公司将于近日提起上诉”。
奇虎:流氓软件先动手
或许是由于大量涉及法律细节问题,周鸿祎反而显得相当冷静。周并未纠缠在一审判决结果上。面对记者的提问,其一上来就表示:“这样的判决结果,反流氓事业会退回到一年前,会变成做流氓软件的风险小于做反流氓软件。”并对记者说上午刚刚给另外一家做反流氓软件的公司瑞星打过电话。“毛一丁对我说,包括瑞星在内的安全软件公司不是没有能力做,而是一做就收到律师函。”
周鸿祎表示:“这样一个判例将对中国整个反流氓软件的事业产生重大影响。”
实际上,周鸿祎对于法院在认定事实却做出败诉的判决很不理解。在发给记者的14页判决书影印件上,周用黑线标出了法院认定雅虎助手不当行为的文字——而这就是今年11月2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的恶意软件定义的几大特征。
而行业协会制定的定义被法院认为没有法律效力。必须有国家的成文法规规定才有权定义是否是流氓软件。
“这就是认定了流氓行为,但是却不能称他为流氓。”周对记者表示。
不过周也说:“我觉得这也是一件好事,能够促进中国法律的进步。”对于即将而来的二审判决周强调:“我们坚信邪不压正。我相信法律会做出重新判断。”
雅虎:我们是绿色软件
作为胜诉方的阿里巴巴旗下的雅虎中国就显得相当低调。雅虎中国副总裁沈建明明确表示,雅虎助手自去年9月15日诞生以来就是绿色软件,而雅虎已经在北京市公证处证实了雅虎助手是绿色软件。
针对这次宣判,新浪在其网站上做出调查,在结稿时,68.69%的网友认为奇虎封杀雅虎助手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在该判决结果说明什么问题上,80.35%的网友都认为目前法制尚不完善。(罗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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