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费确定明年1月1日开使征收

互联网 | 编辑: 徐晓赟 2006-12-25 00:00:00转载

标准会在12元的基础上与卡拉OK经营者协商适当下调

争议不断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终于有了明确的收费日程安排。

23日,中国音像协会(下称“音像协会”)在北京召开的内部会议中表示,卡拉OK版权使用费将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征收。

对于争议最大的收费标准,音像协会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化鹏表示,收费的标准将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在最高标准每个包厢每天12元钱的基础上,与卡拉OK经营者协商,进行适当下调。

王化鹏同时表示,对于经济情况较好的地区,收费将直接进行;而对于经济实力较弱的地区,则还需要由当地的中国音像协会运营部门经过测算和统计之后,才能进行收费。

而在此前的2006年度全国文化市场工作会议上,文化部相关负责人也指出,明年文化部也加快推进“全国卡拉OK场所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

系统建成后,将成为政府部门管理监控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全国最大的卡拉OK行业信息数据库,并通过精确计次、网上交易等技术手段为版权交易双方提供准确依据和技术支持。同时,该系统的四级监管功能将直接实现歌舞审查、点播数据查询、播控审批、远程监控、通知通告发放接收、营业状况查询等,而在KTV曲库中的违规歌曲,也将被系统中央平台直接取消其在全国的使用权。

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具有合法资质的集体管理组织只有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在筹备中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取得正式资质之前,上海方面将只会先与音著协方面商议2007年的收费标准。

而对于文化部建设中的按点击率收费的系统,朱南认为,点击率是目前行业内大家比较认可的收费方式,对权利人和使用者都是最科学和最合理的方式,希望文化部的系统尽早完成试点,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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