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IT企业对中外消费者实行双重标准

互联网 | 编辑: 张惠俊 2006-12-28 00:00:00转载

针对公司生产的笔记本电脑被停销处分一事,东芝公司26日在其个人电脑中文网页上刊载了道歉文章。东芝表示:“对于由此给各位用户带来的不安,在此深表歉意。”停销处分是东芝笔记本电脑在浙江省工商局抽查时未达到国工商家总局所规定的标准而做出的。

这个月中旬,惠普、东芝、NEC、富士通等4个品牌的5款笔记本电脑在浙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包括静电放电抗扰度以及辐射骚扰、抗雷击等指标不合格,其中4款产品在检测中出现死机等异常情况。

各公司在协商对策

浙江省工商局已对不合格商品做出责令停止销售的决定,并将立案彻查。据悉,涉及的产品包括惠普EX048PA#AB2(V2626AU)、东芝SatelliteL100、东芝SatelliteA80、富士通LBP7120-AC011S0A1、NECS3100。之后,富士通和NEC在华发表了道歉文章。

浙江省工商局称,此次抽检所有商品根据《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等11项国家强制标准、国家推荐标准、企业标准、明示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测的。

昨日,本报记者与东芝中国以及NEC中国取得联系后得知,目前,两家公司尚不清楚该事件涉及笔记本电脑的具体数量,但4家笔记本生产公司正在与浙江省工商局进行协商,拟制定具体的对策应对这次事件。

当问及是否会采取召回或原价退货等方式解决此次事件时,两家公司都表示还未确定。来自东芝内部的一份文件则明确表明,东芝已经在全国停销此两款笔记本电脑,但并不给消费退货。

不只停留在召回层面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昨日了解东芝的态度之后向记者表示,这次事件并不单单停留在召回层面上了,这次事件涉及的产品已经被工商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东芝等跨国厂商应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

邱宝昌还认为,东芝等公司仍然存在“双重标准”。2000年,东芝就遭遇过一次“软驱事件”,但当时东芝的态度很强硬,在华既不召回也不退换,但在美国,因同样事件,东芝却支付了消费者超过1亿美元的赔偿金。

得知东芝可能不会在华对问题笔记本电脑进行退货时,邱宝昌表示,如出现此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不肯退货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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