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针对某媒体发布不实报道发出声明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6-12-29 15:02:00转载-投稿

12月29日,上海某媒体刊出题为《Q币频频被盗 腾讯难辞其咎》的报道存在严重不实报道和诬蔑腾讯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名誉权,给腾讯公司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腾讯现就相关内容发表声明。

12月29日,上海某媒体刊出题为《Q币频频被盗 腾讯难辞其咎》的报道存在严重不实报道和诬蔑腾讯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名誉权,给腾讯公司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腾讯现就相关内容声明如下:

第一、该文章通过他人之口过分夸大了盗号的比例。把没被盗号的人比做中了“六合彩”显然与实际不符。

第二、该文章通过他人之口对腾讯进行攻击,污蔑QQ和Q币大量盗取的行为是腾讯故意和纵容造成的,认为“纵容Q币偷盗的最终得益者是腾讯公司”。这样的分析纯属逻辑错误,QQ和Q币盗取的多发,并非腾讯纵容,而是由于腾讯服务的普及率非常高。腾讯公司对于盗号一直进行打击,“纵容”盗号不符合腾讯的利益;至于“被盗者还得重新买Q币,从而促进Q币销售,有利于腾讯”的说法,那更是捏造,那些被盗的Q币最终还会回到Q币市场上来,从而减少从官方购买Q币的数量。怎么会对腾讯公司有利!

第三、该媒体对于文章报道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联系,也没有对相关事实进行任何的核实就擅自公开报道,违反了新闻媒体对于新闻报导真实性审查的义务。

第四、该文章有关腾讯客服表态纯粹是捏造。腾讯客服从未有过上述的表态和声明,腾讯客服对于客户的任何回复均有电话录音和其他的记录证明。

第五、在该文章未刊登出来之前,昨日在国内某IT论坛上就已经出现了相同内容的一篇文章,具体链接请见:http://free.donews.com/viewthread.php?tid=57460&extra=page%3D1 ,并被指出此文为某竞争对手恶意操作发布的内容。虽未证实其真实性,但腾讯也有理由对其雷同的内容和“巧合”的事实表示严重怀疑!

第六、《Q币频频被盗 腾讯难辞其咎》这篇文章经报道后,现在已经在大量的网站上进行转载,对于腾讯公司的名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新闻媒体对于其报道的内容的真实性需要负责,如果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承担法律责任。为维护公司名誉,腾讯公司已向该媒体发送律师函。

作为中国主要的互联网企业之一,腾讯始终呼吁建立良性的产业竞争环境,并欢迎媒体积极的舆论监督。对于该媒体的行为,腾讯将对此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权利。同时也恳请并呼吁广大媒体朋友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欢迎大家就任何问题随时与腾讯沟通,客观了解事实真相。

腾讯公司   

200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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