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贴诽谤他人 "天涯社区"赔偿3万

互联网 | 编辑: 张惠俊 2006-12-31 00:00:00转载

湖南桃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名誉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海南省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涯公司”)赔偿原告张辅精神抚慰金3万元,并赔礼道歉。12月27日,该院向天涯公司邮寄送达了判决书。

今年6月14日13时22分,一网名为“牙疼妹妹”的网友在天涯网站“天涯杂谈”栏目连续发帖,并将张辅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号码予以公布,称“湖南警方正努力查办张辅。”张辅曾向天涯公司相关栏目的版主投诉,天涯公司将帖子删除。张辅后将天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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