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商标权案 专家称苹果占了大便宜

互联网 | 编辑: 潘翔城 2012-07-05 00:00:00转载

苹果在2012年第一季度从大中华区市场获得了将近80亿美元的收入,而它和解唯冠商标权案的成本只有6000万美元。据广东高等法院称,苹果已经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从唯冠手中购得大中华区的iPad商标权。

这一价格远远低于唯冠向美国法庭提出的和解价格即20亿美元。即便是20亿美元,对于全球市值最高的苹果来说也只是九牛一毛而已,截至3月底,苹果持有的现金总量超过1100亿美元。

中国专利诉讼专家称,苹果在这项交易中占了便宜,有部分原因是因为唯冠已经破产并背负着大约4亿美元的债务,需要尽快和解iPad商标权案。

上海顾问公司中国市场研究集团(China Market Research Group)总经理雷小山(Shaun Rein)称,中国政府可能也支持该案和解,希望以此化解海外公司对在华开展业务的顾虑。

雷小山称:“我认为苹果占了很大的便宜。”他补充说,苹果现在没理由不加快iPad在中国市场推出的速度。

唯冠代表律师谢向辉表示:“我承认,苹果支付的和解费远远不能帮助唯冠偿还债务。由于双方已经签订了和解协议,因此唯冠已经没什么可做的了。他们必须接受它。”

苹果发言人对此未予置评。

唯冠在几年前注册了iPad商标权,iPad指的是“互联网个人访问设备”。唯冠已经没有继续生产iPAD,但仍在中国等地区拥有iPad商标权。

苹果与唯冠的争议源于双方在2009年签订的一项协议,内容是将iPad在中国等几个国家的iPad商标权由唯冠及其旗下组织转移给苹果代表。那项协议是由唯冠台湾分公司签订的,但唯冠大陆分公司称,它没有签订那份协议,因此仍然拥有iPad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商标权。

这起专利权纠纷凸显出外资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时可能面临着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有些法律专家称,如果采取必要措施,让它们签订这种协议,苹果原本是可以避免这些纠纷的。

北京金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斯坦亚伯拉姆(Stan Abrams)称:“苹果没有做好功课,它们没有拟好合同,他们没有按照正确地方式进行协商。这些都是外资公司应该吸取的教训。”

苹果在中国的业务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状态,它今年第一季度从大中华区(含台湾和香港)获得的总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倍,同期iPhone在中国内地市场的销售收入增长了4倍。

苹果在中国还有很多业务有待开展。iPhone还没有通过中国移动(微博)来销售,苹果在中国设立的5家零售店也经常处于缺货状态。

有些分析师称,唯冠商标权案表明苹果在中国的销售增长速度超过了它在中国的业务发展速度。顾问公司BDA China的董事长邓肯克拉克(Duncan Clark)称:“苹果的销售额增长速度超过了公司的能力。由于苹果高管对中国市场了解不多,他们很可能会犯错。”

苹果一直在扩充其中国团队并加快了它在中国市场发布产品的速度。上个月,苹果宣布了一系列专为中国用户量身打造的新功能,包括将其操作系统与中国互联网服务整合在一起,并简化了中文输入法。

5年前,苹果在中国的员工总数只有50人到75人,主要专注于零售业务和在线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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