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定会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商标”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定王老吉商标许可无效,加多宝失去王老吉商标使用权;6月唯冠公司和苹果公司就ipad商标达成和解,苹果公司以6000万美元购得ipad商标,至此两个引起全国诸多关注的商标纠纷已尘埃落定。
2012年注定会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商标”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定王老吉商标许可无效,加多宝失去王老吉商标使用权;6月唯冠公司和苹果公司就ipad商标达成和解,苹果公司以6000万美元购得ipad商标,至此两个引起全国诸多关注的商标纠纷已尘埃落定。
而同时在GPS导航领域中曝光率极高的“e路航”商标纠纷之争也有了突破性进展。2012年6月13日,国家商标局的一纸核准转让公告,为“e路航”商标之争划出一条分水岭。根据公告,全球知名导航企业、国内最大导航方案商广东远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峰”)已从橡果国际公司受让获得e路航注册商标使用权,成为法律认可的唯一合法商标权利人。
2012年6月13日商标总局出具的商标转让证明
国家商标总局公布的e路航商标信息
一石激起千层浪。公告发布后,另一家公司——香港华锋公司(以下简称“华锋”)却突然高调展开宣传攻势,声称对e路航商标存在争议。此纠纷究竟如何?本报记者进行深入采访,披露个中细节过程。
e路航商标的由来还要追溯到2005年,当时橡果国际注册了“e路航”商标,并投入巨资推广销售该品牌汽车导航仪,同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由于产品热销,一些电子厂家趁机仿冒,香港华锋(深圳华利隆)就是其中一家。为了达到持续使用的目的,之后还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但国家商标局最终裁定驳回了的异议。
橡果与华锋解除协议
华锋眼看异议不成,即改变策略,向橡果国际提出购买商标。但在实际执行中,华锋除付了10%的定金外,再也没有付过任何款项。橡果根据协议约定,解除了协议。
橡果国际在解除与华锋的协议后,将e路航商标授权转让给远峰,双方共同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转让申请。国家商标局于2012年6月13日核准了转让申请。
取得商标使用权后,远峰登报公告,要求其它厂家停止生产销售,否则将打假维权。对此华锋感到不能接受。华锋总经理孙金华认为,橡果公司对“e路航”、“eroda”商标进行一女二嫁,在与华锋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
而橡果国际认为,解除协议完全是因为华锋违约在先。据本报记者了解,华锋逾期没有支付剩余的90%款项。华锋于2012年初提起诉讼,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直至今日又过去半年,华锋作为合同一方,仍然没有支付剩余款项。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为公司前全球法律部部长郭世栈认为,中国合同法有一个精神叫“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一旦这个条件成立,则一方应该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司法还是仲裁实践中,都会尊重当事人在签约时的真实意识表示,而不是在发生纠纷后的意思表示。
为了维护汽车电子市场秩序,2012年6月28日,深圳工商、公安部门联合对从事假冒e路航生产、销售的华锋(深圳华利隆)进行了严厉的执法打击。但执法现场,却出现了华锋生产厂家暴力抗法、转移假冒伪劣产品、打伤执法人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圳公安部门出动60余警力予以制止。对于此次暴力抗法行为,华锋则避重就轻,反诬远峰打假是非法的。
2012年1月6日法制日报刊登的远峰、橡果联合声明
2012年1月法制日报刊登的远峰律师声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中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郭世栈认为:“国家商标局对e路航的核准转让证明是目前唯一合法有效的商标权属证明,工商、公安执法应该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依据。如果提个诉讼就不算假冒不能打假了,那么任何造假公司都可以找个理由提起诉讼,就可以堂而皇之的造假卖假,那么中国哪还有知识产权保护可言?”
“如果华锋与橡果国际的商标转让没有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也没有经商标局核准公告,那么这个商标转让的法律程序根本就没有启动,也不会发生实际的法律效力。”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涂成洲表示,“就象房产转让,必须到房产局进行过户一样。”
而近日,一则“何炅老师力挺e路航升级e途”的报道悄然出现,报道称华锋的“e路航”升级为新品牌“e途”。
“其实从华锋的市场策略看,已经开始在切换新商标了,就像‘王老吉更名为加多宝’一样,”一位多年经营GPS的经销商分析,“从这点也看得出来,华锋总经理孙金华心里清楚,这个诉讼站不住脚,肯定是要输的,所以早换总比晚换好。不过这种移花接木式的炒作,不免会对品牌产生伤害,最终受损的是e路航商标持有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业内资深人士也表示:“e路航是属于远峰的商标品牌,与e途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更不属于产品升级。华锋此举的背后深意是因其深知e路航商标已不能再继续使用,通过恶意诉讼争取时间,借此切换品牌,寻找市场退路。”
从“ipad”到“王老吉”,再到 “e路航”,此类商标纠纷,再次证明了品牌的价值,也让国人深刻认识到企业在市场上培育和保护品牌的重要性。对此远峰市场部负责人周正在接受记者采访中也明确表示:“远峰作为唯一合法的e路航品牌持有人,鉴于e路航在导航市场及消费者中的巨大影响力,远峰将会坚持保护渠道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品牌价值。未来e路航代表的不光是技术的创新,更是代表一种值得消费者信赖的产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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