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苹果称经内部调查发现,1997年至2001年间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发放存在问题。其中一笔存在疑问的股权授予了CEO史蒂夫-乔布斯。
随后,苹果外部董事特别委员会聘请独立小组调查此事。因此,苹果还延迟递交了截至7月1日的第三财季报告和截至9月30日的年度财报。10月,该调查小组宣布,尽管乔布斯对此事有些了解,但并未从中受益。
对此,调研机构IRA认为,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和其他董事应该尽早为此而辞职。首先,乔布斯和其他董事的行为违背了联邦证券法规和公司的股权发放计划。
其次,据多起民事诉讼显示,乔布斯和其他董事自1997年就开始以低于市场价向公司高管授予股权,其中包括乔布斯本人。尽管苹果表示,乔布斯并未从中受益。
此外,也可能是最关键的一点,正是因为乔布斯和其他董事的职责失误,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最后,乔布斯和其他几名现任和前任高管已成为十几起民事诉讼案的被告,并且据说将成为联邦犯罪调查的目标。因此,他们作为企业托管人的资格已大打折扣。
事实上,真正悲惨的是,这起股权丑闻案根本没有必要发生。无论是乔布斯,还是其他高管,他们均腰缠万贯,并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而且还有最好的法律顾问。
对于该事件,乔布斯曾在一份声明中称:“我为此向股东和雇员表示道歉,因为此事是在我的任期内发生的。这完全与苹果的行为准则相背。目前,我们会尽快地解决余下问题,并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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