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流氓软件运动陷混乱 暗藏商业意图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7-01-09 11:00:00转载

 晨报讯(记者 邢飞)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雅虎起诉安博士杀毒软件一案进行了判决。法院最终认定,安博士软件将雅虎上网助手列为间谍软件的行为,属于不正当商业竞争。一个月内,这已是继奇虎败诉之后的第二起被法院判决为不正当商业竞争的反流氓软件案件。

  至此,一度轰轰烈烈的反流氓软件运动彻底陷入低谷。法院判定,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是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基本保证,企业法人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采用诋毁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手段谋取市场竞争优势。

  有互联网资深律师昨天指出,“流氓软件”的判定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并经由相关权威部门认定,不能任由一方商业厂商乱贴标签,担当执法者。“这样有失公允不说,最终还会导致市场混乱,因为反流氓软件行为出了轨,自己也就变成了‘流氓’”。

  在此前的一次网络论坛上,有关专家告诉记者,“维护用户权益,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这是反流氓软件运动的口号,然而随着运动的持续深入却“渐渐变了味”。

  种种迹象显示,炒热流氓软件话题,吸引网民眼球,成为了一些杀毒厂商快速推广新版软件的销售方式。前段时间,反流氓软件联盟变身为公司,短时间内有些公司的杀毒软件下载量便蹿升一千多万……这些热闹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商业算盘已是毋庸置疑。

  对抗仍然在继续。在法院判决奇虎不正当竞争后,奇虎感到非常委屈,并将败诉归咎于法律不健全。而雅虎方面则在种种场合进行回击,声称法院的两次判决已经让这场反流氓软件运动的商业意图昭然天下,这种打着维护用户利益旗号,实则违背商业道德、损害网民权益的行为,就是应该遭到打击。

  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反流氓软件运动已发展到混乱的境地。在新浪网的论坛上,很多网友的感觉是,如今,似乎只要是打着反流氓软件旗号,任何人进行何种行为都是正义的,“流氓”的帽子满天飞,网民就像一群羔羊,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充当别人发财的筹码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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