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腾讯QQ在网民中的流行,其软件中流通的Q币在现实生活中也具有了一定价值。因此,一些不法之徒通过盗打电话的方式购买Q币并在网络上出售盈利。日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卖Q币案件。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6岁的苏某于去年春节前无意中看到电信公司的修理工人维修变线箱。通过与这名工人交谈,苏某了解到变线箱的工作原理。于是,从去年2月份开始,苏某用自制的设备,在南宁市内多个电信电话交换箱处,窃取他人电话号码及电话密码,然后使用盗得的电话号码和密码注册、充值“互联星空”网站账号,再用账号购买Q币或直接用盗得的电话号码及密码购买Q币。通过互联网,苏某将Q币或存有Q币的QQ号码出售,获取利益。其行为造成电信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14661.1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盗得的电话号码和密码购买Q币进行贩卖,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法院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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