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毒商面临法律风险 网民权益无人保护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7-01-15 16:00:00转载

近日,国内著名的杀毒软件厂商江民公司收到了来自于雅虎中国的律师函,抗议江民杀毒软件KV2007将其旗下的雅虎助手、阿里巴巴网络实名列入流氓软件清理名单,并表示将与江民对簿公堂。而韩国杀毒厂商安博士、奇虎360安全卫士也被雅虎中国告上法庭并一审败诉。

国内外安全厂商均认定雅虎助手是“恶意软件”

一款软件引发了国内外著名互联网厂商和安全厂商的诸多官司纠葛,其争论的焦点在于“雅虎助手究竟是不是恶意软件”。

据了解,关于雅虎助手是否为流氓软件,民间几乎毫无争议。2006年9月20日的《新闻联播》以“流氓软件成为电脑第三大公害”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报道中列举的“流氓软件”正是雅虎助手。而在新浪网进行了“流氓软件万人调查”中,93.08%的网民认为雅虎助手是流氓软件。雅虎助手几乎“蝉联”各个有关流氓软件的民意调查榜首的位置。

而国内外著名的安全厂商,瑞星、金山、江民、安博士、奇虎也均将雅虎助手列为恶意软件或者高风险软件。以雅虎中国对奇虎的诉讼为例,法院的判决颇为耐人寻味——法院认定雅虎助手未经用户许可捆绑安装、点击卸载按钮无效、未经用户允许后台连接服务器下载程序文件、在安装后有修改用户浏览器设置等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雅虎助手的这些行为正是中国互联网协会出台的“恶意软件定义”的典型特征。

虽然法院认定雅虎助手有不当的行为,但是法院同时认为“恶意”系贬义词,因此奇虎360安全卫士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软件“无法律依据”。

流氓软件变成恶霸软件,谁来保护网民权益

业界人士认为,反流氓软件运动目前遭遇空前危机。以往,流氓软件或者病毒被安全类厂商查杀时,多半是在技术上采取躲避的方式,或者是被查杀之后再行偷摸潜入用户电脑,很少会公然与安全厂商对抗。

而雅虎中国在对于“2006反流氓软件风暴”的应对远比其他涉嫌公司强硬,不仅利用法律的漏洞做着“大不韪”的事,还大肆使用舆论公开抨击杀毒软件,雅虎助手已经不再是流氓软件这么简单了,“应该叫恶霸软件”。

江民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则表示:“雅虎助手是网民投诉最强烈的流氓软件之一,我们会坚决予以查杀。”瑞星公司副总裁毛一丁表示:“我们在法律上已经做好了诉讼的准备,我们有5家律师事务所,足够应付这些找上来的官司。”而一审败诉的安博士和奇虎公司都已向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综观我国多部法律的出台,无一不是在事态严重时才考虑出台法律进行规范,《物权法》《电子支付法》等等无一不是滞后的产物。而互联网从业者认为,目前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关头,“流氓软件不再怕见光,已经从阴暗角落走到了光天化日之下,已经不再是小流氓,而变成了黑社会,已经不再是暗箭阴枪,而是在法庭上与反流氓软件公然对抗……这对共创和谐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2006年的反流氓软件运动中,“法律缺位”成为最受关注的标签,然而种种迹象表明,这一标签将延续到2007年…… (4版《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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