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别人衣服,导致别人身体裸露,这可是犯罪行为。这不,凤阳大庙镇的一位农民就因这样的行为以侮辱而被管制二年。
赵某是安徽省凤阳县大庙镇邬岗村薛家村民组的妇女。一日,她在大庙镇三联石英砂厂门口因琐事与黄某某(女)发生争吵、厮打。双方相持不下,赵声称要让黄某某出丑。当时黄某某还以为赵家果说着玩,没有太在意。谁成想,赵某言出必行,突然抓住黄某某的绵绸上衣领口,将黄某某的上衣撕掉。
在一旁观看的陈某某(女)实在看不下去,于是上前劝说、拉架。这个时候,让陈某某意想不到的另一个意外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被告人赵某又将前来劝说、拉架的陈某某上衣撕掉,致使黄某某、陈某某上身裸露,被厂内工人及过往群众多人围观,影响十分不好,给她们造成较大的精神负担和痛苦。。
黄某某、陈某某人为,赵某将其上衣撕破抓在手里,有意要她们上身裸露,使她们当众出丑,致其人格、名誉受辱,随即向法院起诉赵家果。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将黄某某、陈某某上衣撕破抓在手里,有意要黄某某、陈某某上身裸露,使黄某某、陈某某当众出丑,致其人格、名誉受辱,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几天前,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赵家果管制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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