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出招化解 让网民投票决定Q号买卖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7-01-18 09:00:00转载

正与腾讯就QQ号、Q币等虚拟物品交易展开诉讼战的淘宝网,16日晚间发起了针对虚拟物品自由交易的投票,广邀网民就“是否支持虚拟物品的自由交易”问题进行表态。截至早报记者昨日18时发稿时,淘宝投票页面统计显示,已有107022人参与投票,其中支持的有75656票,占总投票数的70.692%。根据淘宝制定的规则,投票结果将在下月28日晚公布。

此前,淘宝曾向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淘宝平台上出现的QQ号码和Q币买卖行为不侵权;腾讯稍后也在深圳南山区法院起诉,状告淘宝网及一位Q号卖家,索赔50万元。

淘宝:决定权交给用户

淘宝新闻发言人称,将根据用户的态度确定是否保留虚拟物品交易平台,把决定权交给用户。

对此,腾讯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表示,由于不清楚淘宝网开展该调查的目的,所以不方便发表评论,但是否“支持虚拟物品的自由交易”这个调查应该有一个基本前提,即该虚拟物品的来源是合法的,“只有在遵守我国基本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再去讨论该话题才有意义和法理保障”。

业内人士则表示,不论投票结果如何,都无法阻止网上交易市场变得更庞大,关键是如何规范。“随着国内网络游戏这两年的扩张,虚拟物品的生产、贩卖现已自成体系———无论是厂商还是玩家,都有意无意地成了虚拟价值体系中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无法可依

据统计,我国现有网民6000多万,而玩网络游戏的人达800万,每年的网络游戏收入多达10个亿,而游戏市场的繁荣催生了网上虚拟财产的交易。尽管包括美国暴雪(魔兽世界)、上海盛大(大陆传奇)、韩国NCsoft(天堂、天堂II开发商)等游戏厂商都表示不认可,并禁止玩家进行虚拟物品现金交易,但收效甚微。

我国的现行法律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作出明确界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网民对虚拟财产的权利也不属于现有消费者权利的任何一项,这让虚拟财产的持有陷入了无法可依的窘境。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