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18年无原创发明 买专利竞跑国际

互联网 | 编辑: 吴杰平 2007-01-18 14:25:00转载

在专利问题上,华为的情绪总是复杂的。

2003年~2004年,那场最为著名的华为和思科的专利纠纷,思科起诉华为侵犯专利,闹得全世界沸沸扬扬。这一专利诉讼最后以和解告终,思科和华为认为自己同样笑到了最后。

尽管开始时处于被动局面,但是华为在那场沸沸扬扬的专利战中意外收获了知名度。2003年的华为,在全球市场上,远没有今日这样强大。

华为在专利问题上的复杂情绪又一次上演。

在近日信产部公布的“2006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专利申请量”排名中,华为以总共专利5043项位列榜首,其中发明专利4695项,2006年研发投入47.48亿元。专利申请总量基本相当于后9家企业申请量之和。

尽管如此,华为似乎并不满足,在2006年12月的内刊《华为人》上,一篇署名为“方惟一”的《实事求是的科研方向与二十年的艰苦努力——在国家某大型项目论证会上的发言》(下称“《实》文”)一文中,华为尖锐地指出了公司迄今为止没有一项原创发明。除此以外,在《实》文中,华为系统地阐述了现阶段的专利战略和未来需要突破的问题。方惟一是华为战略规划部部长。

尽管华为深刻反省自身没有原创发明,但是在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秘书长胡佐超看来,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胡佐超对华为的专利战略给予充分肯定:“在专利战略上,很多中国企业要么没有意识,要么没有正确的意识,而华为通过核心专利购买取得一定市场优势,这种战略是正确的。”

18年无一项原创发明
华为在这篇内刊中坦言:“华为在过去的18年里每年坚持投入销售收入的10%以上在研发上,资金投入都维持在每年70亿~80亿元以上,经过18年的艰苦奋斗,迄今为止,华为没有一项原创性的产品发明。”

那么华为每年几千项专利又是从何而来呢?“对于我们所缺少的核心技术,华为只是通过购买的方式和支付专利许可费的方式,实现了产品的国际市场的市场准入,并在竞争的市场上逐步求得生存。”

购买核心专利之后,华为“主要做的是在西方公司的成果上进行了一些功能、特性上的改进和集成能力的提升,更多的是表现在工程设计、工程实现方面的技术进步,与国外竞争对手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对于这种专利战略,华为自己也称:“这比自己绕开这些专利采取其他方法实现,成本要低得多,由于我们的支付费用,也实现了与西方公司的和平相处。”

购买专利与国际市场赛跑
事实证明,这种方式可以为我国的高科技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赢得充分的时间。

华为在《实》文中透露,有一款全球领先而且份额占据第一的产品,在功能、性能上超越竞争对手的一个关键技术,是华为通过购买某外国公司的技术而获得的。当时华为寻找并选择了一家该领域非常领先的厂家,该公司累计投入已经超过7000万美元,经分析认为其产品和技术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最后决定购买该技术。

此后,华为在拉美最大的固定运营商Telemar的某光纤系统上,实现了市场突破性应用。

华为称,必须承认国际厂商领先了许多,这种巨大的差距是历史形成的。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创新机制的支持,普及了创新的社会化,技术获取相对容易;另一方面,当我们还在创始时期的起步阶段,国外有些专利就已经领先很多。

这种通过谈判,支付合理费用,才能使华为有机会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这对我们是有利的。”华为认识到这一点。

华为依然要在海外取得规模收入,如果没有与西方公司达成许可协议和由此营造的和平发展环境,这个计划就不能实现。

差距和方向
“虽然我们在国内外总共申请了超过1万件专利,但我们知道真正核心的基本专利还不多。”华为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也充分地认识到了基本专利的成长过程是十分漫长而艰难的,基本专利的形成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即使是应用型基本专利的成长过程也至少需要3~5年。

对于未来知识产权的战略方向,华为法务总监郭世栈在此前的“中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论坛中曾经明确表示,一是必须要提高专利质量。华为现在的标准专利已经占到所有专利的5%,这个比例应该说相对是比较安全的。这是华为的第一个方向;此外,华为也希望尽快地把专利扩大到全球范围。华为目前主要市场在海外,特别是在欧洲、美洲这些地方,应该要做到都有专利。

 

专利是市场之战

“专利申请是市场竞争的要求和结果。”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秘书长胡佐超再三向记者强调这一点。中国企业需要明确的是,专利申请是市场竞争的要求和结果。对于企业来说,专利并不一定非要是发明创造,只要有市场和商业价值,就是有用的专利。

他认为,从技术研发角度来看,国家需要强调原创性的发明创造,这是促进科学发展的。但是企业的专利是技术的开发,也就是科学技术的产业化,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市场和商业价值,不管是什么样的专利,是不是自身的发明创造,只要有市场价值就可以。

知识产权是西方某些国家为了保持其技术领先性,并限制后来进入者参与的一种“游戏规则”。这种“游戏规则”受到国家机器和法律机器的保护及制约,但并不完全是一个法律概念,同时也是商业策略的一部分,是一种十分稳定的商业收入来源。

在这一点上,胡佐超同样认同。他说:“中国企业和国外企业在专利方面的主要差距就是对于专利的意识——部分中国企业要么没有意识,要么意识不正确。有些中国企业不知道为什么要申请专利,少数企业甚至以为专利是标榜自己有水平。实际上,国外企业非常明确,专利之战就是追求市场效益。”

所谓的核心专利也是如此。从科学技术本身来看,核心专利可以是科学难题,但是从市场角度来看,核心专利应该是该专利形成的产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的、对企业来说有价值的。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