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把信息产业列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并为信息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扶持该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我国把信息产业列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并为信息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扶持该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主要包括:
(1)2009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该规划将软件和信息服务列入今后三年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明确继续实施2000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提出的政策,进一步落实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200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817号),要求各地方2011年底前,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涉及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原则上应按本投资方向组织实施,区域优势和地方发展规划,选择好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做好项目组织工作。
(3)201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当前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0]1093号),提出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是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转变的迫切需要,重点发展面向市场的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服务、开展物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服务、促进软件服务化发展。
(4)201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提出“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
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到202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5)201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80号),提出为加快我国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推进云计算产业建设,确定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无锡等五个城市先行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各类云计算服务模式;加强海量数据管理技术等云计算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组建全国性云计算产业联盟;加强云计算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范的研究制定,着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6)2011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明确继续实施2000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提出的政策,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力度。
(7)201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
1)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
2)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3)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4)加强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规范采集和发布,加强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
(8)2011年7月,科技部发布的《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出:
1)推动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智能网络终端、高性能计算的发展,实施新型显示、国家宽带网、云计算等科技产业化工程。形成基于自主核心技术的“中国云”总体技术方案和建设标准,掌握云计算和高性能计算的核心技术。建设国家级云计算平台,引导部门、地方和企业,形成不同规模、不同服务模式的云计算平台,培育发展云计算应用和服务产业。
2)加强信息产业关键技术和基础软硬件的研发,重点突破高端容错计算机系统、海量数据存储服务系统、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新型传感器和智能化信息处理技术、高性能网络、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导航与位置服务技术等关键技术。加强信息与空间技术产品的集成创新,培育新技术和新业务,推动信息与空间产业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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