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开始 支付宝向外部商家收费

互联网 | 编辑: 徐晓赟 2007-02-01 00:00:00转载

昨天,来自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的官方统计称,从今年1月开始,已有部分外部商家陆续签约,同意向支付宝付出技术服务费,正式收费的日期将从2月1日开始。据悉,目前除淘宝和阿里巴巴用户外,支持使用支付宝服务的外部商家已经超过30万家。

支付宝市场部经理杨忠奎昨天向本报表示,从2007年2月1日开始,对非淘宝网站和阿里巴巴网站使用支付宝收取一定比例的技术服务费,针对不同行业,向卖家收取相当于交易额的1%至1.5%的费用,绝大多数卖家对这项收费政策表示支持。淘宝网的用户则可以继续免费使用支付宝。

据了解,目前加入支付宝商盟的30万商家,主要分布在游戏、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支付宝方面称,2006年6月16日,工商银行总行首次为支付宝出具《客户交易保证金托管报告》,证明在监管期内,没有出现发现支付宝客户交易保证金被挪用的情况。支付宝迄今没出现与提供信息资料不符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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