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家电若想上市必须要加贴能效标识

互联网 | 编辑: 2007-02-02 00:00:00转载

从今年3月1日起,继 家用空调 、 冰箱 之后,家电类第三用电大户—— 洗衣机 也必须加贴“能效 标识 ”。

从今年3月1日起,继 家用空调 、 冰箱 之后,家电类第三用电大户—— 洗衣机 也必须加贴“能效 标识 ”。

记者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国从去年3月1日 起要求对冰箱和空调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从实施新规定近一年的情况看来,部分企业对此规定仍然不甚了解或不够重视,近段时间进口冰箱空调因没有加贴能源 效率标识且无法提供“无需加贴能效标识产品”证明而被暂扣的事件屡有发生。

而自2007年3月1日起,进入市场销售的额定洗涤容量为1.0公斤至13.0公斤的波轮式和 滚筒 式家用电动洗衣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 电机 驱动 压缩机 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风管 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也将全部贴上能源效率标识,否则将不允许上市。

根据要求,在市场上销售的洗衣机的能效标识需贴在产品正面的右上方,标识上包括: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能源效率等级、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检测依据国家标准编号等信息。

按照规定,洗衣机能效标识共分5个等级,级别越高,耗电量越大。能效等级1级,表示该洗衣机用电量、用水量最少,洗净率最高。5级表示该洗衣机用电量、用水量最大,洗净率最低。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在出厂或进口《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时,一定要按规定加贴并说明能效标识,符合无需加贴标识要求的产品要提前办理好“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申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消费 者也可以将 节能 标识作为购买 电器 产品时的一个重要选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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