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我音乐:拥有好声音音频和转授权

PChome | 编辑: 杨朝栋 2013-07-15 12:30:00原创

酷我音乐召开媒体沟通会,独家合法拥有《中国好声音》第一季、第二季音频版权,以及具备向第三方转授权的权利。

《中国好声音》第二季近日热播,酷我音乐与百度音乐则对于该节目的音频版权产生了“纠纷”。近日,酷我音乐召开媒体沟通会,表示其与中国好声音独家版权方星云乐众达成战略合作,独家合法拥有《中国好声音》第一季、第二季音频版权,以及具备向第三方转授权的权利。

星云乐众董事及常务副总裁赵铮

据星云乐众董事及常务副总裁赵铮介绍,2012年7年12日,星云乐众和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好声音制作方)签订中国好声音合作协议,灿星将中国好声音节目内容的产品的数字发行独家转让给星云乐众,内容包括但限于节目中出现的音频视频图片文字。

合同

合同

根据合同显示,这份合同的有效期到2014年7月9日止,期间内所有好声音节目内容的音视频以及图文由独家转让给星云。根据合同,中国好声音官方网络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由星云乐众独家负责。

据了解,灿星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发函要求与星云乐众解约,并表示“我司未能取得好声音节目模式版权方就中国好声音第二季节目的授权,导致原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合作事宜无法继续,故通知贵司自收到本函之日起解除此协议。”也就是说,灿星没有拿到荷兰版权方的整个好声音的模式版权,所以解约。但赵铮表示,“如果灿星的这个函电如果成立,意味着好声音播出不了”。

赵铮同时表示,“百度音乐也是受害者,因为和它签署的是梦响强音的公司,梦响强音它拿到的合同是在我们合同的期限内,梦响强音的公司成立都晚于我们这份合同的签署日期,所以百度音乐在和梦响强音的合作,就算签署了这份合同,也属于受害者。”他认为,无论酷我音乐还是百度音乐,都必须拿起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应该得到的权益。

酷我音乐数字音乐总经理曾莺表示:酷我音乐因此受到的损失,将追溯荷兰原始版权方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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