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熊猫病毒作者应处5年以上有期

互联网 | 编辑: 潘翔城 2007-02-14 00:00:00转载

湖北省公安厅12日晚宣布熊猫烧香电脑病毒案在已经告破,抓获犯8名罪嫌疑人。针对此案连线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胡钢,他就熊猫烧香病毒案情况做出了法律分析。

湖北省公安厅12日晚宣布熊猫烧香电脑病毒案在已经告破,抓获犯8名罪嫌疑人。针对此案连线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胡钢,他就熊猫烧香病毒案情况做出了法律分析。

以下为胡钢就“熊猫烧香”病毒案的法律分析全文:

“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传播者,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涉嫌构成“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要件所要求的“后果严重”,即应当是指实害的结果,而并不包括可能的危险。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后果严重”,主要是指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也可表现为因计算机信息系统遭破坏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鉴于“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 “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传播者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胡钢简介: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学术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研讨员、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熊猫烧香作者李俊的个人简历(摘自网上)

基本资料
  真实姓名:李俊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982年6月20日 婚姻状况: 未婚
  年    龄: 24岁 民    族: 汉族 
  身    高: 178cm 最高学历:本科 
  户    籍: 武汉武汉市 英语能力:没有填写 
  普 通 话: 没有填写  粤    语: 没有填写 
  毕业学校:华中师范大学 专    业:电子商务
  计算机能力:精通  目前所在地: 武汉武汉市
◇ 教育背景
  . 2001  年  9  月——  2005  年  6 月 就读  华中师范大学 大学  信息管理系   学 历:本科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