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以侵犯自己的邻接权为理由,全球四大唱片集团——环球音乐、华纳唱片、EMI唱片、索尼博得曼音乐娱乐旗下的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将雅虎网站经营者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阿里巴巴则称自己没有侵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这11家公司在起诉书中指出:阿里巴巴自2006年4月10日开始,通过其经营的雅虎中文网站,向公众提供涉及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46张音乐专辑,共计229首中英文歌曲的试听及下载服务,并通过整理、提供歌词、铃声等具体歌曲文件信息等方式诱使、参与、帮助他人提供视听及下载服务。
阿里巴巴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这些歌曲所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应的获得报酬权。故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雅虎中国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雅虎网站只是提供了第三方网站的内容连接,并没有在雅虎的本地提供下载,我们没有任何的侵权行为。”
该负责人进一步说:“我们虽然已经接到了传票,但是目前我们没有对我们网站的内容进行任何改变,因为我们认为这个案子与前一段时间百度公司的案子一样,我们是提供搜索服务,对第三方网站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据记者了解,阿里巴巴已经准备应诉,但是目前该公司拒绝透露任何应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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