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一线品牌厦华“环保”在行动

互联网 | 编辑: 徐晓赟 2007-03-08 00:00:00转载

国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已于3月1日起正式生效,记者从当今中国平板电视一线龙头品牌的厦华电子公司获悉,厦华早于今年2月份就开始执行环保规定,提前一个月启动环保标识明示工作,对所生产的拟于中国市场销售的彩电在其后铭牌、包装箱以及说明书上,加贴或印刷环保标识,目前全国已有不少消费者开始购买到带有环保标识的厦华彩电,其中,应用厦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全能微晶”技术的“蓝海系列”液晶电视因率先符合环保标准而受到消费者的特别青睐。

据悉,以技术及出口强项著称的厦华电子,此次作为起草人参与了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配套的“四个环保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厦华依托产业链整合优势以及2006年应对欧盟ROHS要求所积累的产品经验、技术资源,直面应对环保要求。在该公司内部,厦华电子已专门成立应对环保要求的领导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工作,制订了厦华内部的执行规范,广泛进行相关环保标准的宣贯、培训,从采购、研发、技术工艺实现、生产、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等各环节抓起,优化制造流程管理。

据了解,国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了“两步走”方式:

第一步,在该《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仅要求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通过贴标识及在产品说明书里声明的方式,告诉用户或消费者,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和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以及包装物材料名称等环保信息,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自3月1日起生产的所有电子信息产品,在进入市场销售时必须对其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进行“明示”(自我声明),如果没有加贴“明示”产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标识,不仅不能投放市场销售,而且还会受到查处;本阶段《管理办法》及配套标准的实施目前对企业不会产生直接成本增加等影响。

第二步,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然后要经过强制认证(CCC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而这第二阶段,对进入目录的产品实施CCC认证必然会增加这类产品的生产成本,毫无疑问,这就是为环境保护而必须付出的代价,这对所有企业来说都是一样的,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

业内专家、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苏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始终要面对的问题,对于社会、对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长远的好处,作为厂家须有以企业公民责任的高度积极应对,环保化是中国企业走得更远的制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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