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近日宣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面向中国大陆的手机和互联网平台转播权授权招标工作已经启动。国际奥委会市场和电视转播部主管提莫·拉姆(Timo Lumme)表示,国际奥委会更青睐那些够促进奥运会的发展和覆盖率的投标,欢迎新技术加入,以期借助各种不同的媒体平台,确保尽可能多的中国人收看奥运会。
据悉,2010年和2012两次奥运会的转播权和新媒体传播权收入已较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06年都灵冬季奥运会两会的合并收入增长了近40%,预计将结余30亿美元;据估计,其中15%的收入将来自于包括互联网和手机在内的新媒体平台。
国际奥委会已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06年都灵冬季奥运会的广播授权中得到了约25亿美元收入。(骆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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